延边州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 2016-03-23

太和养老网讯:在延边州和龙市福洞镇福民新村农村养老服务大院,一栋栋新建的具有朝鲜族风格的青顶白墙安居住房整齐排列。“自从搬到这里,居住条件改善了,原农村低保转为城镇低保,每月还多了300多元。”村民高吉瑞说。
  这些改变,源于2013年。和龙市福洞镇新建了100户民生保障房,把全镇4个村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等困难老人都集中安排到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入住生活,开展便利的集中养老服务,现入住困难老人100余户200多人。
  同时,为提高困难老年人生活质量,解决日常生活需求,和龙市福洞镇还新建日间照料中心220平方米,设有集餐饮娱乐为一体服务场所,购买了冰箱、油烟机、燃气灶,房间配有电视机、音响设备,会议室配备办公桌椅,可以开展健康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活动。室外还栽种了花草,操场可以打羽毛球、开展老年人健身舞等活动。养老服务大院由村委会负责,并派专人管理,除了为老年人提供用餐休息、休闲娱乐场所外,还提供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便民医疗服务,以及健康讲座和法律咨询援助等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以送餐上门,需要就医的可以帮助联系当地卫生院,定期组织健康宣传,提高疾病预防知识。
  《吉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扶持工程。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作用,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积极推动长白山休闲旅游、通化生态养生、延边民族风情、珲春宜居小镇等极具特色的老年产业园区建设。
  延边州总人口214.97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37.7万,占总人口的17.5%。面对老年人口问题,延边州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有声有色。
  穿行于延边州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站、农村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大院、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纷纷建立。2010年,全省推广城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工作之初,延边州率先将此项工作推向了农村,州政府出资,通过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农村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大院建设。目前,全州已建成1051个“农村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大院”,实现村级全覆盖。同时,对270个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大院进行了重点扶持,增强其日间照料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对留守、独居、失能等困难老人的生活保障力度。目前,全州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已达180家,床位总数1.4万多张,入住老人近万人,城乡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实现全覆盖,城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实现全覆盖,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覆盖率达50%,提前实现了国家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
  近年来,按照“优化资源、适度集中、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的原则,延边州先后投入1亿多元,对全州58所农村敬老院进行重新规划,对零散、小型的敬老院进行了合并改造、新建和扩建,建成40所区域性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为农村五保对象和社会老人提供了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幸福乐园”。
  为加快推进城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延边州以建设“延边民政一条街”为引领,带动全州各县市公办养老机构整体覆盖工程。全州总投资3.3亿元的县级城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相继启动,已投入使用床位3250张,投入运营机构入住率达100%。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规范、设施环境优越,在满足“三无”人员供养基础上,以收养收治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充分发挥了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保障功能和引导示范作用。
  为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延边州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数量逐年递增,并从设施简陋、服务单一的传统模式逐渐向规模化、规范化、多元化发展。2013年起,延边州积极推进“公建民营”、“医养结合”等试点工作,并结合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出台了《延边州养老机构管理实施办法》,配套制定实施了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和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等规范性文件,为推进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提高政府对养老事业扶持投入,不断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将州和各县(市)政府彩票公益金的70%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各类公办机构设施得到显著改善,2012年起,对新增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在省级补助2000元/每床的基础上,州政府对投资较大的大型养老机构再补助2000元,并配套落实困难老人入住机构补贴,进一步促进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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