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子女发工资恐非解决养老服务的优选
发布时间: 2016-04-06

太和养老网讯:从南京市民政局主办的2014年全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组织负责人培训班上获悉,南京将创新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方式,其中,“家属照料型”模式让人感觉很新鲜,子女、儿媳在家照顾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也可以给其发月工资。

  如果从尽孝的角度来说,给照料老人的子女发工资,的确是很好的激励机制。但是,如果是解决养老服务短缺矛盾的设计,却算不得是好策略。首先,作为子女,本就有照顾父母的义务,不管政府给不给发工资,对于父母半失能或者失能的,其实都在照顾,即便是给予补贴,都属于锦上添花。
  其次,希望让所有的子女都来照料父母,不过是奢望。且不说每月300元的所谓工资,对于一个正常的劳动力来说,不具性价比的优势。子女有条件照顾父母的,不用鼓励自然都在照顾;没有条件照顾的,这点工资依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看似是有效的激励手段,并无助于改变家属照料的既定格局。
  第三,社会化养老是必然的趋势,这不仅仅只是人口结构和老年化社会特点所决定的,同时,也是现代社会分工的必然。传统的子女养老,亲情照料,可以满足老人精神与生活的双重诉求,固然很好,但是它既不符合子女们对“机会成本”的诉求,也难以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与服务效率的形成。
  第四,给子女照料老人发工资本身也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噱头。坦率地讲,这不过是政府对半失能和失能老人的服务性补助。
  由此可见,给子女照料老人发工资徒具观感价值,既无助于解决养老服务供给短缺的实际问题,也无助于挽救家庭养老式微的趋势。破解老年化社会日益加剧的养老服务困局,政府需要作好两手准备:一手是加快培育养老服务的市场化,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使得养老服务成为成熟的行业与职业,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对接供需,提高效率;另一手是强化养老的公共保障,建立健全养老补贴、半失能和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等制度,完善养老的经济福利,让老人有能力去购买养老服务,从而将微观层面上的具体需求交给市场来供给,而不是由政府来具体组织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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