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特殊有哪些可报销的项目?
发布时间: 2016-05-03

太和养老网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特殊有哪些可报销的项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特殊病是指: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糖尿病;偏瘫:肺心病:红斑狼疮;精神病。未成年人门诊特殊病还包括癫痈;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瘫。报销范围:一、癫痛,报销范围是,脑电图检查、血常规、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抗癫痛药物治疗、抗癫痛药物血药浓度监测;二、再生障碍性贫.血,报销范围是,_血(尿)常规检查、骨髓象检查、雄性激素、免疫抑制剂、抗生素;三、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瘫,报销范围是,血(尿)常规检查、骨髓象检查、PAlg及血小板相关补体检测、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抗生素;四、其他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比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