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将建老年人养老服务评估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5-12

太和养老网讯:什么样的老人适合居家,什么样的老人需要住养老院,他们又该享受哪些政府服务……未来,都将取决于评估结果。昨日,省民政厅出台《关于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的意见》。
  今后,江苏省将逐步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生理、精神、经济条件、生活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以便科学确定对老年人服务的类型,并明确护理补贴等各项福利的领取资格和标准。到2020年,实现养老服务评估覆盖全体有需求的老年人。
  据悉,养老评估制度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医疗组织、养老院等专业机构对养老组织的服务和老年人进行调查和评估。针对老年人的评估内容包括老人的身份特征、经济状况、居住状况、能力状况、养老服务意愿等;对选择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的老人,还将服务内容区分为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文体娱乐、紧急救助或其它服务等。
  养老服务评估对象为辖区户籍人口中申请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机构养老服务、领取养老护理和服务补贴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点评估农村“五保”、城镇“三无”、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及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高龄、独居和失独老年人。在评估基础上确认评估对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以及该采取怎样的养老服务方式、养老护理和服务补贴领取资格等。
  据透露,评估数据将决定老人今后能否入住公办养老院。因为公办养老院价格低等因素,一直处于“一床难求”状态。有了评估数据,公办床位将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失能、失独、高龄和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政府也可根据评估,给予这些老人相应的福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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