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养老服务议案办理始末
发布时间: 2016-05-17

太和养老网讯:当前,北京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发展态势,已经进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时期,养老问题成为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社会问题。
  9月24日,在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围绕着这项议案的办理始末,凸显出呼应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真切地体现了人大与政府的责任与使命,为破解养老困局增添了一股巨大的助推之力。
  形势严峻面临考验
  根据国际人口学会的定义,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人口所占比例达到或超过总人口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达到或超过总人口的7%时,其人口即视为“老年型”人口,这样的社会即称为“老龄化”社会。
  北京市自199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现有户籍老年人口达到277.9万人,并且每年以15万人的规模快速增长,到2020年户籍老年人口将达到380万人,占户籍人口的四分之一,呈现出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失能和空巢化严重等特点。
  市政府在养老服务议案办理过程中,对全市养老服务进行系统调研后,发现了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共归纳出六个方面:一是养老服务发展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二是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不足,三是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滞后,四是养老服务医疗功能薄弱,五是养老服务领域规范化程度不高,六是养老服务人才不足。这些问题,如众多的拦路虎摆在政府面前,考量着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智慧与能力。
  持续关注破解困局
  对于养老问题,北京市人大一直持续予以关注。2013年年初,在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170余位代表便提出了关于养老体系建设的议案和建议,认为在人口聚集的小城镇,可将老年福利机构和养老院等产业化,鼓励个人或企业投资,政府给予资金、政策、税收上的扶持。建议对北京老年病人住院难问题从制度上加以解决,尽快改造建设老年人集中居住小区和老年医院。闭会期间,这类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进行了重点督办。
  今年年初,在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更把养老服务问题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由两个代表团和378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的24件相关代表议案,经大会主席团确定合并成《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议案,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办理情况报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这项代表议案内容较为丰富,其中不乏真知灼见。梁小虹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北京市养老服务业发展》议案,围绕养老服务事业规范化、长效化、发展均衡化建议:将为老服务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在市财政的投入中保障养老专项资金的落实,充分利用本市的医疗资源,实行医养结合。鉴于目前北京市的养老模式,决定了90%以上的老人要在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安丽娟代表领衔提出的《政府应制定社区和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保障政策》议案认为,要确定政府对社区和居家养老管理系统的职责。吴宝华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适应首都社会发展需要的养老服务产业和体系》议案认为,要对本市《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及提出的80项重点任务进行科学复核、论证、调整和完善,使其更加贴近各区县地方老年群体生活实际情况。
  今年9月24日,在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了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后,又有8位委员和列席人大代表发表了审议意见,从而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刘维林委员认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业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下大力气。他说,市人大内司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集中为四点:一是思想认识、思想理念的提升和转变仍然是需要的;二是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放到居家社区养老上;三是解决机构养老问题;四是解决本市老龄工作体制机制问题。他同时提出,一些重要问题也不能忽视,特别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的改革问题,不仅是公办养老机构的改革,还应该包括一些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领域。廖晓钟代表提出,当前市民最迫切希望解决的是失能老人、需要长期护理老人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问题。赵巨鹏、李福祥委员提出,现在老龄工作存在机构多、力量散、职能错位、多部门行政的情况,应抓住当前有力时机,以改革的精神,在整合政府部分部门老龄工作职能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独立设置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能够统筹协调老龄工作的行政部门,以利于解决相关问题。
  勇于担当攻坚克难
  面临北京市老龄社会的严峻形势,北京市人民政府积极应对挑战,多年来在养老服务方面付出了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办理人大养老服务议案,又取得了新的进展。
  市政府在议案办理中,将办理任务分解为六个方面121个具体项目,与“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80项重点任务相对应,与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制定的“北京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条例”相衔接,形成议案办理、条例制定、意见落实三位一体,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推动了议案高效办理。
  一是强化养老服务发展顶层设计。调整养老服务发展思路。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本市养老机构建设的实施办法”,养老服务发展思路发生明显转变,即明确政府定位,创新服务方式,转变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立法。目前,条例草案已通过一审。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召开了市老龄工作会议,修订了其工作制度和成员单位职责。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
  二是重点发展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打造综合养老服务平台。今年将建成80个拥有50至100张床位的养老照料中心,纳入2014年市政府折子工程和办重要实事项目进行重点督办。据测算,政府在80个项目建设中,投入约2.4亿元,带动直接社会投资约20亿元。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自相关意见实施以来,累计投入以奖带补资金4500万元,推进社区养老餐桌、托老所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下一步将制定社区化托老所管理办法,确立设置标准、职责功能等制度规范。改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修订《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过程中,增设了养老助残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指标,其中托老所的服务规模由修订前103—53万人/处调整为0.7—1万人/处。
  三是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截至2014年6月底,全市已开业运营养老服务机构400家,养老床位总量为10.2万张,百名老人拥有床位3.5张,机构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为此,制定出台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力争到2020年全市养老床位达到16万张,实现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全覆盖,社区配套养老设施基本达标。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在土地方面,在全国率先将养老设施用地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今年继续供地100公顷,并且根据各区县实际需求落实地块。鼓励营利性养老机构、已建成住宅小区多利用存量资源举办养老机构或养老照料中心。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改革。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体制改革的意见》《北京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等文件,待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四是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养老服务业产业化发展。目前,正筹备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闲置设施开展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企业,开展连续经营,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系统化养老服务。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养老服务市场。首钢集团等一批国有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和自有设施启动30余个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将投入资本75亿元,预计可新增养老床位2.5万张。
  五是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今年市民政、人力社保、卫生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下一步,将落实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关于医养结合的有关意见制定出台本市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意见。加强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截至7月底,本市352家养老机构实现了与卫生服务对接。截止到6月底,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为286万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六是健全养老服务发展保障机制,强化养老服务资金保障。从2011年起,设立为期五年年均5.2亿元市级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养老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投入科学增长机制。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系统培养养老服务专业管理服务人才,成立职业院校老年服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已有6所高职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10所中职学校新增护理、康复、助残等相关专业。提升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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