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提速政策落地 养老机构利好中仍前路艰难
发布时间: 2016-06-01

太和养老网讯:从2015年1月1日起,乐城·恭和苑、天地控股健康城等营利性养老机构开发建设的行政事业性费用将减半收取;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全额免征。
  这一通知,是12月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也是首个针对养老机构开发过程中费用减免的通知。按照规定,这一通知同样适用于医疗机构,其中营利性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
  此次免征或减半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白蚁防治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共计7项,以及各省单独设立的涉及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尽管这部分费用在养老机构成本中的占比较小,但在多位养老机构业内人士看来,这终归是一个利好消息,说明国家越来越重视养老产业了。
  这样的税费减免虽然是一大利好,但在养老机构看来,国家真正要减免的应是税费,包括持有物业的房地产税、营业税和所得税。
  “运营很艰难,真正做养老服务的投资者还没有挣到钱,税费倒要先缴纳。各部委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不能只摆姿态。”北京一家养老机构的负责人表示。
  政府的市场化热情
  在此次下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通知中,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公布减免省级设立的涉及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于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也应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对本地区出台涉及养老和医疗机构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违规设立的各类收费。
  这一通知在业内人士看来是对国务院35号文、40号文促进养老产业市场化的配合政策。
  实际上,早在8月份,中央财政已下拨24亿元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吉林、山东等省份的市场化养老服务产业试点工作。
  加码政策的不止财政部,发改委、商务部近期也下发《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助力养老产业市场化发展,并联合民政部公告鼓励外资在华建设营利性养老机构。
  国务院也在为推动养老市场化发展助力,日前出台扶持政策指出,非公立性养老机构可自主定价。
  政策频繁出台的背后反映了国内养老产业市场化发展不如预期。
  随着我国老龄人口比重攀升,“十二五”规划规定,到2015年要实现每千名老人30张床位。但截至2013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机构拥有床位数为493.7万张,相当于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4.4张,距离“十二五”目标尚远。
  最为关键的是,这些床位很多集中在城市郊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养老和日间照料床位不足,仅有64.1万张,占总体床位数比例为13%,使得养老床位供需更加紧张。
  但靠公办机构“包打天下”的做法显然不太现实,不仅基础设施、护理人员等跟不上日益加速的老龄化步伐,庞大的财政补贴也日显吃力。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35号文,指出“充分发挥市场在制度配套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40号文更被点评为高度市场化的健康产业导向性文件,并引发相关养老产业股收益飘红。
  “那是外热内冷,养老行业投资周期太长、回报率低、税收太高,处在算不过来账的阶段。政府真的想推动,不应只减免行政事业性费用,应该减免税费。”北京汇晨养老机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志勇说。
  政策要落到实处
  “很多养老机构都运营艰难,投资人也放慢了脚步;有些企业已经退出养老行业。”北京安信颐和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军指出。
  对于未来,甚至有多位业内人士预测,未来5年或有部分盲目进场的公司面临倒闭局面。
  “面对这样的局面国家出台一些支持政策是一种鼓励,是好事。”赵军如是评价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文件。他表示,这个通知的进步性在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机构都有优惠,而且明确了界限。“不像过去区别对待,导致很多企业打擦边球。”
  但也有企业指出这一政策仍是“纸上政策,实惠少”。
  对企业来说,尤其是营利性养老机构,土地、开发、建设全部自己支付,建设完要交土地所得税,服务运营后要交营业税和所得税。“企业都是赔钱的,你还让它交这么多税,怎么刺激积极性?真的要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加速市场化,就应该减免这些税收。”合众不动产投资管理中心市场总经理高峰表示。
  据业内人士透露,2015年起,2014年国家层面制定的一批养老政策地方方案会逐步落地,届时或将改善养老产业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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