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策细节入手支持发展家庭型养老
发布时间: 2016-06-14

太和养老网讯: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把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改为“老年人养老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由此一些人认为,舆论也这么宣传,养老不要靠家庭了,养老要靠政府,养老要靠社会,养老要靠养老机构,其实这是一种误读,因为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不提家庭养老并不意味着家庭养老不重要,而是新的概念,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包括了家庭养老。

 

就发展家庭型养老支持政策我提四方面建议:一是在增加收入方面,要建立中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居家照顾老年人提供保障性支持。要制定遗属养老保险制度,确保丧偶老人的生活。要调整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赡养老人的子

女应当少纳税;二是在宜居环境建设方面,建议出台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或者共同居住的政策,在购房的贷款利息、贷款首付、契税上给予优惠;三是照料护理建议方面,要探索建立“照料假”制度。要对家有失能老年人家属进行康

复护理的公益性培训;四是在社会支持方面,要建立时间银行,使志愿服务制度常态化、经常化。要把为老服务列为小学生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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