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养老院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6-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养老院项目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14]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中心,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西邻规划云杉路(红线宽度20米),北邻其他地块,东邻规划绿地,南邻规划黄杨路(红线宽度16米)。
  项目规模:占地面积约1.5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20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38400万元
  设计概算:限额设计11800万元
  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15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15日历天(含勘察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高新区养老院项目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勘察设计;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岩土工程勘察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4主设计师执业资格: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
  3.5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6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申请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全部进入技术标的评审。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8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均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