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首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
发布时间: 2016-06-16

太和养老网讯:自2015年1月1日起,威海市将在全市118家养老机构中全面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凡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住养、护理、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养老机构因此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均可由人保财险威海分公司在约定的项目及限额内给予赔偿。”威海市民政局副局长宋萍介绍说。
  养老机构意外事故难避免
  政府补贴尚未覆盖
  依托环境优势,威海市的养老服务业近几年快速发展。记者从威海市民政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威海市各类养老机构达118家,床位总数19688张,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5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约占74%。
  在实际运营中,养老机构存在诸多意外责任风险事故。据了解,目前威海市养老机构入住老人中,75岁以上老人占比在60%至70%之间,另外还有10%至20%的老人生活无法自理。随着身体机能的下降,老人很容易遭受各种意外伤害。有时一次简单的翻身,都可能造成身体损伤。一旦入住老人出现事故,就会影响到机构的正常运行。
  在以往,养老机构出现意外事故,一般是机构与家属协商处理,通常会出现三类结果。一是机构与老人家属相互做出让步,事件内部消化;二是老人家属向机构索要因意外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等赔偿;三是协商不畅,双方各持己见,最后只能对簿公堂,待法院判决。
  由于缺乏可供参考的成文机制,双方有时很难达成一致,不仅影响老人的救治,也影响养老机构正常工作,高昂的赔偿金也让养老机构难以负担。
  目前,政府对于养老机构有相当数量的补贴,但是尚未覆盖意外事故方面,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有望改变这一难题。
  引入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为养老机构分担意外风险
  以上现实因素,是威海市力推该项业务的主要原因。“通过引入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可以为全市养老机构发展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为养老事业营造健康稳定的发展环境。”据宋萍介绍,综合责任保险的引入,还可以成功化解机构发生的损失,为机构进一步发展起到助推器的作用。“把机构内部的意外责任事故转移给保险公司,也就是成功地‘把院内责任转移到了院外’。”宋萍说。
  记者从《威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通知》中获悉,人保财险威海分公司将承担2015年和2016年共两年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险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
  根据条款规定,保险公司的赔偿项目具体包括人身伤亡(包括残疾和身故)保险金、医疗费用、住院津贴、紧急救援费用、法律费用和第三者责任等。
  据了解,该项业务前期工作均已完成,目前威海市民政系统正在统计核实上报投保床位数量。
  开辟理赔服务绿色通道
  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只需提供相关索赔证明和资料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根据《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条款》,走正常理赔程序,“就像车险一样简单,家属和养老机构都能省时省力。”人保财险威海分公司责任意外险部经理尹璐说。
  据她介绍,针对该项目,人保财险威海分公司还开辟了理赔服务绿色通道,对出险原因清楚、责任明确、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保险事故,在48小时内向95518报案,且事故证明等相关索赔单证齐全的前提下,保险公司2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据了解,该保险标准保费为100元/人/年,市、区和养老机构自筹资金比例分别为40%、40%、20%,养老机构只需承担保险费用的两成。
  另外,该项业务还建有保险联席会议制度,采购人、民政部门和保险公司三方参与,定期通报保险理赔与服务情况,并针对重大赔案、争议案件等进行沟通协商处理。
  “伤残赔偿保证金为8万元/人乘以残疾程度比例,意外死亡保险金为8万元/人。医疗费用方面,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在约定医院治疗,保险公司对在此期间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免赔额后给予报销。意外医疗保险限额为1.5万元/人/年,免赔额为500元/次。住院期间,保险公司还给付住院津贴100元/天,最长给付180天。”尹璐介绍说,“每次事故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为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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