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养老保险犯罪多发
发布时间: 2016-06-23

太和养老网讯:去年6月以来,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共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诈骗犯罪案件4件6人,被骗人员涉及3个乡镇的下岗职工和农民182人,诈骗金额292万余元。此类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种特点:

 

以“代办”名义行骗。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新政策,许多农民只知道国家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却不知道怎么办理,该找谁办理。一些不法分子便钻宣传和监管缺位的空子,打着“代办”养老保险的旗号行骗。如汉川市

马口镇无业人员吴某以帮助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由,先后骗取他人19万余元。

 

假冒社保人员实施诈骗。杨某、刘某、沈某打着“汉川市劳保局华严农场劳保社区”旗号,在街头租房挂牌营业,门前摆放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宣传栏”,内容为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要点和参保缴费对应表,俨然是劳保

部门的派出机构。他们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金和低保金为名,专门针对城镇的无业人员和农村的农民行骗,成功骗取43人73万余元。

 

以“提前发放工资”引诱人上当。不法分子最初会给被骗的人按月发放工资,经过“受益人”的宣传,可以蒙蔽更多的人心甘情愿来办理“养老保险”。他们要求当事人提供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号等,与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完全一样,许多人就

信以为真。

 

专挑熟人或下岗职工下手。利用熟人不设防及下岗职工、农民和中老年人防骗能力差的特点,专门针对城镇和农村弱势群体进行诈骗。如胡某原为某企业职工,他利用同事、熟人和亲朋好友相互介绍,对120名被害人实施诈骗,金额高达170余万元。这些被骗

人员大多数跟犯罪嫌疑人熟悉,甚至连收据也不留。案发后,给取证和维权都带来不便。

 

作案时间,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长时间多次对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巨大或特别巨大,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如胡某作案时间长达一年,诈骗15人,共计29万元,大部分赃款赌博输掉,案发后无力退赃。被害人经济损失除极少部

分人获得骗子少量退休金工资外,大多数被骗人员的经济损失都无法得到赔偿,判决书虽然作出继续追缴赃款的判决,但难以兑现。

 

检察官建议,社保部门和乡镇社保所应深入宣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增强群众对办理养老保险为名的诈骗犯罪的辨别力,及时识别打着各种旗号的骗子,避免受骗上当;公安机关要把握涉众诈骗犯罪的规律特点,重点打击和防范养老保险诈骗,在重点行

业、领域和部门建立控制阵地,构建立体交叉的控制网络,捕捉犯罪信息,及时跟踪破案,把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有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和管理漏洞,要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敦促有关单位、部门和地区集中力量适时开展专项治理

活动,跟踪有关部门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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