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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之路

 

2016/7/6 8:09:03 ('互联网')

太和养老网讯:人生在世,生老病死。如何养老关系到每一个人。我国养老办法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也是几经改革。从统一到双轨,如今又再次迎来“并轨”。由于担心受到影响,这甚至或将引发最新一波“提前退休潮”。

 

统一

 

时间:1958年-1991年

 

中国自1958年起便实行干部和工人统一的退休、退职制度,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退休制度并无本质差异。两者均实行单位统筹下的现收现付制,由单位直接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退休后的待遇差别也微乎其微。

 

双轨

 

时间:1991年起到现在

 

1991年,国务院发布33号文,启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背景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国企改革,为平衡不同企业的退休费负担,广东等地已开始试行社会统筹。

 

33号文规定社会养老保险费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试行社会统筹。此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制度渐行渐远,前者吃财政饭,后者是“缴费型”统筹。

 

在这个阶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进行了研究探索,但改革进程相对滞后,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

 

社会保障专家焦凯平指出,至今最敏感的是两者退休待遇悬殊。有关官员估算,总体上看,全国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大约相差一倍。

 

另行制定

 

时间:2000年起

 

2000年,国务院发布42号文,指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仍维持现行养老制度;由财政部分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办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再另行制定—这成为目前各地方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节奏的主要依据之一。

 

试点

 

时间:2008年

 

2008年3月,国家级的改革试点启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被选为试点省市。这一轮改革的方案接近于目前的思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向企业“看齐”,在缴费费率、筹资渠道、计发办法等方面与企业职工采取相同模式,且未来两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统一管理使用。同时,提出要为事业单位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数年下来,五省市改革陷入停滞。

 

专家郑秉文则认为,阻力还来自公平问题,与公务员相比,事业单位养老金要稍低一些,但改革试点却明显没有将公务员包括进来,并且公务员改革没有预期,这使事业单位感到不公平,积极性不高。

 

并轨

 

时间:2014年12月23日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紧接着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2014年12月23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称,我国将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此次改革将统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参照系

 

中国社会保险费率全球第一吗?

 

我国目前“五险”的缴费比例,企业为29.8%,个人为11%左右,合计超过个人工资的40%。有报道称这个比例是邻国日本的近2倍,韩国的近3倍,泰国的近4倍。

据此,有观点认为我国社会保险费率目前在国际上处于较高水平,甚至是“全球第一”。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各国的国情差别很大,社会保险的筹资规模受人口结构、社保制度模式、覆盖范围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

 

我国5项社会保险费率中,主要是养老保险费率偏高。而其他4项社会保险费率之和在12%左右,全球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影响我国养老保险费率的因素主要有社保制度模式、转轨成本和人口结构等。

 

一是社保制度模式。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度模式,即在确保当期支付的基础上,再为未来积累一部分资金,据此确定的费率自然比只保证当期发放要高一些。

 

二是转轨成本。上世纪70年代之前,我国实行单位保障的养老制度,改革以后,已退休的“老人”和“中人”没有积累或积累较少,其“视同缴费”期间的待遇,需要通过现在的单位和在职职工缴费来弥补,推高了现行的养老保险费率。

 

三是人口结构。应对老龄化高峰的挑战,持续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需要维持一定的养老保险费率。

 

今后,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方向,社保费率将适时适当下调,以有效平衡国家、单位和个人的负担。

 

目前,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将社会保险费视为较大负担。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认为,社保缴费是一部分工资的延期使用,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是企业正常成本,和工资一样在税前列支,应该缴纳也必须缴纳,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负担”。但政府的确有必要调整缴费政策,让企业更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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