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华丽改革后的问题解说
发布时间: 2022-03-1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草案拟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全部继承的这一举动,引来无数网友的热议,叫好声连连…

      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绝好的消息,也是为养老保险带来了一次华丽的改革,首先是可以提高人们缴纳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其次是对于一些无固定单位的人,和一些农民工等流动性较强的人员,能调动积极性,让那些无工作的无养老金的老人子女更愿意为老人缴纳养老保险。

      在出现这一改革的同时当然也会有一些必然存在的问题:
      1. 个体户是否可以缴纳养老保险?
      当然可以,个体商户和灵活就业的人员如果是自行缴纳养老保险的话,参照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在被保险人退休并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积15年后,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

      2. 所缴纳的保险怎么样查询?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企业缴纳的保险和被保险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简历缴费记录,并负责保存,保证其完整,安全。并且在每年的4月30号前发布核对被保险人上一年度缴费记录的公告,会在公告中确定核对缴费基数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

      3.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子女是否可继承?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被保险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对于政府这一政策的改革,可以说大大的增进了缴纳保险的热情,但是与此同时出现的种种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对于保险知识的普及也是刻不容缓的事情,只有在根本上解决一系列的问题,才能使社会的各项政策更好的实施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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