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健全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一是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土地置换、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等多渠道筹集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中心(站)建设和运营经费,对各地新建的1100所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中心(站)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研究完善我省老年事业经费投入机制,更好地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建立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机构财政支持长效机制。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将居家老年人分为无偿服务对象、低偿服务对象、有偿服务对象和志愿服务对象。无偿或低偿服务对象可由政府以发放服务券等形式购买服务,所需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经费投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中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服务项目交由社会组织、非营利机构和企业办理,积极培育一批有资质、有诚信、有品牌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中介组织,发挥非政府机构在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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