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村社区养老能力不足
发布时间: 2022-03-17

      黑龙江日报讯(陈洪义 王楠 记者谭迎春)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农村老人子女数减少,大部分农村家庭趋于小型化,加之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家庭养老有弱化的倾向,农村养老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近日,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对12县市600户农民家庭进行问卷和走访调查的结果表明,家庭养老仍然是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农村敬老院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农村养老家庭为主

      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由于生活条件所限,农村高龄老人患病率较高,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需求上升。据调查,当前农村老年人普遍有“三怕”:怕生病、怕生活难自理、怕孤独寂寞。

      现阶段,农村绝大多数老年人以家庭养老为主。据对600户农民家庭养老意愿调查显示,渴望将来靠儿女照顾的有396个家庭,占66.0%;希望将来自己照顾自己的有155个家庭,占25.8%。只有极少部分农民家庭愿意去敬老院和雇保姆养老,只占0.5%。

      另一方面,当前的农民家庭生活还不富裕,绝大多数家庭财力难以承担“托老”费用支出。现阶段敬老院养老在农村只是一种补充。

      养老机构服务条件差

      在对600户农民家庭问卷调查中,在问到“你认为现在养老机构还存在哪些不足”时,37.2%的家庭认为价格高;9.3%的家庭认为对老人心理健康关注差;8.7%的家庭认为服务质量差;6.3%的家庭认为数量少。

      设施条件较差。据调查,多数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投资回报率低,处于微利和保利状态,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方面投入不足,房间构造简单、功能单一、档次低,含卫生间的住房少,没有足够的室外活动场所。很多农村敬老院仅能提供吃、住等最基本服务,具有护理、医疗、康复等功能的老年公寓很少。

      服务质量较低。目前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尤其是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还不够专业化和规范化,服务项目单一,服务意识不强。一些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多于服务,无法满足老人的需求。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养老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中存在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专业教育背景和训练不足等问题。

      试走社区养老新路

      目前,国家财力还有限,农村养老还主要依靠家庭。专家建议,要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从道义和制度两方面巩固家庭养老功能。政府应采取一定措施,给赡养老人的子女以适当的优惠政策,在物质、精神上给予支持和鼓励。对赡养老人的低收入家庭,应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

      建设公共养老设施,逐步推行农村社区养老。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可探索福利院、养老院产业化,引导个人或企业投资农村养老事业。养老院可扩大服务范围,针对老人的不同需求,提供短期入住、看护、康复治疗等服务;通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为孤寡老人们提供捐赠,通过强化农村社会福利保健服务机构建设,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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