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嘉兴市坚持深化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通过健全各类制度、打造服务网络,全面推进社会救助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努力为困难群众撑起一张全覆盖、高标准的关爱网,实现了社会救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救助效果不断增强的良好局面。截至2011年11月,该市累计支出低保金8541.67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9.85万人次;筹集医疗救助金3156.38万元,同比增长11.2%,人均筹资达9.29元,超省定标准;前三季度共支出医疗救助金2585.76万元,较去年增加25%,并为38296名困难群众参保提供资金521.41万元。其主要做法是:
一、实行救助分层分类制度,编织一张“多元网”。按照家庭困难程度的不同等级,将全市救助层次划分为低保、高于低保标准20%、高于低保标准50%及有重大病情病人家庭等多个梯次,明确低保家庭可享受政府全部优惠政策,高于低保标准20%的困难家庭可享受政府二类医疗救助和生活、就业、就学、就医、住房、法律援助等六项救助,高于低保标准50%和有重大疾病病人的家庭可享受政府大病医疗救助等。同时,为更好地区分救助对象的层次和类别,还对低保户实行了A、B、C、D四种卡管理方式,有效避免了救助盲目性。
二、实行救助动态管理制度,建立一张“管理网”。认真做好低保户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全市低保户总数为20630户,共36337人。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实施“二公示”制度,完善“一户一档”档案管理,进一步加强资金发放监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补尽补。今年以来,该市共发放低保金8541.67万元,资金发放全部到位,未发生一起违规事件。
三、实行低保自然增长机制,构建一张“动态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于2011年2月启动全市低保标准调标工作,明确无土地居民低保标准需从每人每月340元调高至每人每月400元以上,有土地居民从每人每月210元调高至每人每月260元以上。截至目前,该市5县2区城镇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420.44元,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288元,农村低保标准已达城镇标准的68%以上。
四、实行物价补贴制度,深化一张“关爱网”。针对去年以来物价连续上涨已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实际,该市连续七个季度向困难群众发放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截至目前已发放补贴金额2957.77万元,累计惠及困难群众达38.33万人次。近日,该市市本级又在全省率先为45668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13.34万元。
五、实行“造血型”救助制度,搭建一张“脱困网”。积极探索“造血型”扶贫救助,通过“公司+农户”、“大户+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慈善扶贫模式,将原先的单纯生活救助转变为生产救助,资金救助转变为项目救助,实现由传统的治标走向标本兼治、“输血”与“造血”并举的救助转变,切实帮助农村困难家庭脱贫。截至目前,该市已建成扶贫基地23个,投入资金566万元扶持困难家庭1430户,80%以上困难家庭生活条件已得明显改善。
六、实行一对一帮扶制度,组建一张“服务网”。建立困难家庭扶持信息库,实时记录更新扶持户主姓名、住址、经济状况、扶持数量、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并加强对扶持户的跟踪指导服务力度,帮助其解决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同时,组建农技义工服务队,与困难家庭开展“一对一”帮扶,免费提供种养殖咨询、指导服务。截至目前,该市农技义工服务队已与527户农村贫困家庭成功结对,累计开展服务1000余次。
七、实行医疗救助制度,创建一张“保障网”。拓展医疗救助范围,将部分享受民政医疗后仍困难的家庭和未能享受民政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众纳入慈善援助范围,开展“心连心”大病医疗救助、职业病人困难救助、“两癌”困难妇女专项救助等慈善援助行动,并对白血病、尿毒症等治疗期长、治疗费高的特殊病种进行专项救助。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达2585.8万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共计3.1万人次。
八、实行临时救助制度,增设一张“网外网”。制定出台《嘉兴市本级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试行)》,严格规范临时救助规程,进一步加大救助资金筹措和支出力度,扩大救助覆盖面,有效解决了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今年前11个月,该市共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2530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389.18万元,救助金额同比大幅增长110%。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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