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率先试点收养评估机制
发布时间: 2022-03-17

      我国有10万余孤残儿童通过涉外收养回归家庭,民政部日前选取包括江苏在内的5省市试点,以期建立收养评估制度。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该省已暂定连云港、南通、常州三个试点城市,在下季度探索出比较完善的收养评估体系后,力争在今年底实现全省覆盖。

      “这次探索建立收养评估制度突出了儿童权益优先,目的就是为了让被收养儿童寻找更为适合的收养家庭。”6日下午,江苏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长期从事收养工作的李宁宁介绍,在此之前,包括江苏省在内的大部分地区收养评估一直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缺乏指导与规范,民间私自收养行为多,很难保障被收养儿童的权益。

      李宁宁介绍,我国《收养法》对收养人的收养条件比较宽泛,满足年满35周岁、无子女、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就能收养,这就造成一些经济条件不好,无稳定工作,吃低保,甚至连个人基本生存能力都无法保证的家庭在收养孩子后,无法给孩子提供一个好的生活和受教育的环境,而一些各方面条件比较好的家庭反而收养不到孩子,“收养评估制度的建立,将会通过对收养人的评估,更大程度地保障被收养儿童的成长权益。”

      目前孤残儿童、在福利院寄养的儿童、以及无抚养能力家庭的儿童都属于可被收养的范围。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被拐儿童如果经过各种努力仍找不到亲生父母,在经过公安机关认定等法律程序后也可以进入收养范围。

      “目前,我们省已经暂定了连云港、南通、常州三个试点城市,在下季度探索出比较完善的收养评估体系,并力争在今年年底覆盖全省所有的城市。”李宁宁说,民政部门将通过约见、面谈、家访、走访等办法,对收养人的收养动机、经济状况、婚姻状况、家庭状况、身体健康状况、学历学识、品德品行进行考察,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涉及收养人的性格心理也是一项指标。此外,对被收养的儿童也将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智力状况和本人意愿等多个指标评估。

      据悉,江苏省家庭儿童收养件数每年有3000例左右,其中涉外收养占到了10%左右,建立完善的收养评估制度后,国内家庭将优先收养儿童,涉外收养数量会逐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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