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社会养老服务机制创新推进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为积极推动湖北省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9月7日,湖北省民政厅在鄂州市召开了全省社会养老服务机制创新推进会,部分县(市、区)民政局局长、市(州)社会福利处(科)长及社会福利院院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厅福慈处处长彭文洁主持。赵显富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武汉市江岸区、黄石市铁山区、宜昌市西陵区、伍家岗区、枝江市和远安县分别作了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公建民营改革的经验介绍;与会人员围绕公办养老机构如何开展体制、机制创新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赵显富副厅长就如何推进社会养老服务机制创新作了重要讲话。

  赵显富副厅长在讲话中对各地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解放思想,充分认识社会养老服务机制创新的重要意义。社会养老服务包括基本养老和社会养老两块。政府主要是保障基本养老,社会养老必须走社会化、市场化的道路,满足社会老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这就要求社会养老服务机制创新。这不仅是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需要,也是支持和培育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需要,更是一部分投资规模较大的公办养老机构的必然选择。二是要因地制宜,择优选择社会养老服务的具体形式。社会养老服务主要有自主经营、公建民营、委托经营、服务外包等几种形式。关于公建民营,要坚持公益性质和方向,主要服务低收入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三是要加强监管,促进社会养老服务健康发展。各地在大胆探索机制创新时,要把管理和服务结合起来,把公办养老机构的职能发挥出来,除了服务“三无”对象,还要服务孤儿群体,要加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指导中心”和“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牌子,开展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和散居孤儿养育指导工作。

  会议强调,各地要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养老服务机制创新。已经开展的地方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克服不足,改进工作;还未开展的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努力营造开展社会养老服务机制创新的良好氛围。

  会前,与会代表参观了鄂州市城市社会福利中心,现场学习了该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服务情况。(福慈处 程良波)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