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老龄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毕节试验区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国发2号文件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日前,贵州省老龄办出台了《贵州省老龄办关于进一步支持毕节试验区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

  该《意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毕节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任务为目标。从“四加一优化”加大对毕节试验区老龄工作的支持力度。“四加”,即:一是加大对毕节试验区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省老龄办将组织省人社厅、卫生厅、民政厅等省老龄委成员单位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城乡低保救助资金的支持力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二是加大老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协调省发改委、省民政厅“十二五”期间争取立项建设1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年支持10个以上城乡老年协会设施补助经费,“十二五”期间,帮助打造5个以上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示范点,协调民政部门将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纳入规划建设,对毕节试验区优先立项,优先建设;协调国家老龄办将毕节试验区七星关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信息化建设列入全国试点项目。三是加大老龄工作改革创新的指导力度。重点指导毕节试验区从“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创新;推进农村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探索老年特困救助体系建设;推进老年人精神文化建设;开展‘银龄行动’;探索‘星级’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推进老龄工作制度创新;加强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探索老龄工作示范‘基地’的打造”九个方面闯出新路子。四是加大老龄工作人才培训力度。帮助毕节试验区建立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人员专业化培训机制,逐步推进养老服务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工作。帮助毕节试验区协调有关高等院校开设为老服务专业课程,加强老龄系统干部职工业务培训。“一优化”,即:优化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环境。积极引导和扶持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来资本投资老年生活服务、医疗保健、娱乐教育、老年用品、休闲旅游等养老服务产业,鼓励和支持金融保险行业为养老机构提供相关服务。

  为保证《意见》的贯彻落实和有关协调工作,省老龄办还成立了由省老龄办专职副主任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支持毕节试验区老龄事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老龄办事业发展处。

  《意见》的出台,对加快毕节试验区老龄事业发展步伐,逐步走出一条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老龄工作路子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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