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13年八大举措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 2022-03-17

      2013年,全市老龄工作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老有颐养”目标,全面做好老年社会保障、养老社会服务、老龄调查研究、老龄宣传、老年维权、助老惠老、精神关爱、基层基础建设等八项工作,推动全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实现新跨越。

  一、稳步提高老年社会保障水平

  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做好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完善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向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做好新老农保政策制度衔接工作。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建立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补助制度。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科学调整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方案和比例,开展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工作。

  二、逐步完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的总体思路,强化政府责任,完善优惠政策,提升服务质量,推进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9处社会福利中心和“千万平米”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出台《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配套实施细则。加强养老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实施养老机构建设标准、等级管理办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等政策文件。

  三、持续深化老龄调查研究

  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有机整合老龄工作系统、老龄委成员单位、社会各界特别是专业研究机构的力量,重点针对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空巢老年人精神慰藉,农村老年人养老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发展老龄事业、决策老龄工作提供依据。

  四、全面提高老龄宣传工作水平

  健全以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基层老龄工作人员、老年社团工作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为主体的老龄工作通讯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通讯员的业务素质。制订《青岛市老龄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评选表彰老龄宣传工作先进典型和优秀成果,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老龄宣传工作者做好宣传工作的积极性。继续办好《青岛老龄》双月刊、《青岛老龄工作》简报和青岛老龄网站,加大对老龄重大政策、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编辑制作《青岛市老龄工作宣传册》、青岛市老龄工作宣传片,制作播出敬老公益广告片,制作张贴敬老公益宣传画。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实施,广泛开展老年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在各类媒体刊发新《老年法》全文和政策解读,印制新《老年法》宣传册、宣传画,开展新《老年法》知识答题活动和新《老年法》知识电视抢答赛。组织开展“媒体看老龄”系列宣传活动,聚焦老年民生,深入基层一线,报道先进典型,引领敬老风尚,营造浓厚的敬老养老助老氛围。春节、老人节联合通讯公司,发送节日敬老短信。

  五、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探索创新维权平台,以市老年维权中心和老年维权岗为依托,在全省率先打造“老年法律维权俱乐部”和“老年维权调解中心”两个老年维权新平台,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加直接的法律维权服务。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以落实新修订《老年法》、《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为重点,以开展老年维权月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对公共窗口服务单位执行新修订《老年法》、优待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推动老年法律法规政策的全面落实。

  六、大力开展助老惠老活动

  进一步深化“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在巩固首批“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深入挖掘创建典型,召开现场会,宣传推广创建“敬老文明号”经验,推动全市创建活动在横向上不断向新的行业领域拓展、在纵向上不断向基层延伸,力争整个创建活动走在全国前列。开展“敬老月”活动,广泛组织和动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和个人,积极开展各项助老爱老惠老活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开展“孝满岛城”系列主题活动,充分调动机关、企业、学校和群团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专题讲座、征文、演讲、摄影、绘画、志愿者活动,大力推进“孝亲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不断增进全社会的孝亲意识。弘扬传统美德,倡导孝亲敬老风气,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进一步完善老有所为机制。开展老年人才交流活动,为老有所为搭建平台,保障老年人平等获得个人发展和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招募老年志愿者,成立服务世园会银龄志愿者组织,为世园会提供优质志愿服务。组织老年志愿者参与新一轮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开展好老人节、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做好百岁老人统计和长寿补贴发放工作,做好青岛市十大孝星、十大寿星评选表彰工作,做好“银发无忧”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协调工作,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良好风尚。

  七、更加注重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

  制定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以改善活动设施、健全活动队伍、丰富活动内容为重点,不断提升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水平。完善老年活动设施,稳步推进市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加强区(市)、街道(镇)、社区等基层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健全老年活动队伍,完善全市老年活动中心联席会议制度,抓好基层老年文体骨干培训,建立老年文体队伍指导体系。丰富老年活动内容,发挥“银龄欢歌大舞台”的辐射带动作用,广泛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组织开展特色基层老年文体队伍展演展播、老年书画摄影作品展览、中老年人相亲会等系列老年精神关爱活动。组织开展敬老作品征集活动,增进代际沟通,促进代际和谐。

  八、不断强化老龄基层基础建设

  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老龄委组织协调、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健全市老龄委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络沟通协调,整合各种涉老工作资源,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整体提升老龄工作水平,促进老龄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基层(村居)老年协会建设。把村居老年协会作为基层老龄工作的主抓手,下大力气抓好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开展基层村居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评定100个规范化基层村居老年协会,进行命名挂牌。规范老龄统计工作机制。规范老龄统计工作人员队伍,加强老龄统计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科学的老龄信息统计体系,继续做好全市老年人口信息统计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统计工作。依托市电子政务信息平台,探索建设青岛市老年人口信息统计分析系统,年内在市南区、李沧区先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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