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核发
2022/3/17 19:46:26 ('互联网')
设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民政部令19号)。
申报材料:
(1)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2)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3)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4)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
(5)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6)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1)申办设置,申办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向市民政局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审批,窗口受理单位后在规定期限内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勘察;
(3)验收开业,受理窗口经验收及格的准予开业,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验收不及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承诺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收费依据:
无。
窗口权限:
窗口受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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