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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社会福利机构筹备登记和社会福利机构审批程序

 

2022/3/17 19:46:35 ('互联网')

1.办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2.申请材料:

2.1  筹备社会福利机构登记

a)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b)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c)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d)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e)征地或租地文件和协议。

2.2  成立社会福利机构登记

a)《许昌市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审批表》;

b)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c)机构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d)建设、消防、卫生防疫、民政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书;

e)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f)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g)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h)申办人(法人代表)的资格证明文件。

3.办事程序

3.1  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出具行政审批事项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

3.2  窗口负责人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进行实地调查。

3.3  主管局长对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批。

3.4  窗口受理人员对批准的申请单位出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4.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人全部有效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5.承办单位: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296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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