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十二五期间养老床位将达2.6万张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上海将创新探索养老设施用地差别化供应政策和地价评估体系。在今天上午召开的2013年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上,发布了一系列老龄工作的新举措和进展。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本市已开展全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的调研工作,计划于明年2月完成编制,建立全市养老设施现状及规划数据库。

  另外,十二五期间,新增养老床位2.5万张,根据各区县缺乏老年护理床位的情况,将力争使老年护理实际床位总量达到2.6万张。

  市委副书记、市老龄委主任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局长、市老龄办主任施小琳对2012年本市老龄工作基本情况和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做工作报告。

  研究养老设施用地供应办法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透露,目前我国养老设施土地供应主要集中在政府投资建设、带有福利性质的非营利性项目,对经营性养老设施用地供应缺乏专门规定。在国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产业的大背景下,一些经营性的新型养老业态相继出现,提出了新的规划土地方面的诉求。其中,有些诉求比如土地出让价格大幅度优惠等,与现行法律法规存在较大冲突。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如何支持这些业态健康发展,成为政府职能部门面临的新挑战。

  市规土局表示,针对新兴养老业态发展诉求,一方面研究探索社会经营性养老设施用地的供应方式和地价评估体系,另一方面,研究探索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服务养老事业的相关政策。

  为适应本市养老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保障各类养老设施用地供应,本市开展养老设施用地供应办法的研究。在符合国家土地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前提下,探索公益性、经营性养老设施用地差别化供应方式。对非营利性养老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经营性养老设施用地,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取公开招拍挂方式或协议方式出让。对高端市场化养老设施用地,严格按照公开招拍挂方式出让。各类养老设施项目在取得用地后,严格按照设定的用途建设和使用,一律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

  统筹编制养老设施专项规划

  在全市土地空间资源已近极限的背景下,对于养老设施规划建设,如何推进全市统筹力度,合力安排各类养老设施用地?据透露,市规土局与市民政局已开展全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标志的相关调研工作,争取尽快启动规划编制工作,计划明年2月完成。通过编制,将确立全市养老设施布局的总体目标,完善市、区、社区(乡镇)养老设施体系,明确各类设施规模总量、空间布局等基本要求,在各区县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中具体落实,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规划中予以落地。

  此外,将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养老设施现状及规划数据库,形成养老设施信息的长效更新维护机制。对于用地尤为紧张的中心城区,市规土局表示将支持养老设施新建、改扩建。对于重大公益项目,参照重大市政工程,建立绿色同奥,加快手续办理,推动项目早日落地。

  十二五增养老床位2.5万张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透露,目前老年护理服务主要分为老年护理院、养老院、家庭病床和居家养老管理系统四方面。通过调查发现,老年护理服务需要量是现有核定老年护理总床位数的3倍。十二五期间,新增养老床位2.5万张,根据各区县缺乏老年护理床位的情况,力争使老年护理实际床位总量达到2.6万张。

  此外,对于备受关注的临终关怀工作,上海率先探索并将此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计划今年全部完成试点任务,2014—2015年可完成全覆盖。

  尽早出台老年护理保障制度

  据市民政局局长施小琳介绍,本市将开展市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本次评估的重点是养老医疗保障、医疗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精神文化生活、老年维权等5方面23个主要指标。

  根据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提出的 “完善城乡一体发展的老年社会保障和老年医疗保障体系”等要求,市民政局在会上透露,将进一步建立未定、合理的城保养老金增长机制。完善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办法,促进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在试点基础上尽早出台老年护理保障制度,进一步研究通过商业保险等多渠道、多形式解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建设老年友好城市宜居社区

  市民政局介绍,市老龄办在四个区试点基础上,牵头编制了《上海市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导则》和《上海市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导则》从户外环境和设施、公共交通出行、住房建设和安全等八方面对老年友好城市做了详尽规范;《细则》立足老年人生活的社区,在环境优美、居住舒适、设施齐全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导则》和《细则》互为补充,旨在全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同时,推动出台整合社区未老服务和社区老龄工作的政策举措。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探索建立“智慧老龄社区”信息化平台,进一步构建社区为老服务支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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