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南山养老院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2-03-17
甲方:柳河县南山养老院
乙方:入住人员家属及单位
为了使老人能在南山养老院度过祥和幸福的晚年,我们制定了科学的管理制度,甲、乙双方共同履行本协议。
1、入住人员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无精神障碍病,无传染病,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对违反制度,经说服不改者,将退回乙方。
2、乙方必须按时交本月费用,从到院第一天开始计算。如有特突出情况不能按时交费可延期15天,超过15天后甲方将其退回单位或家属并收取乙方所欠费用。中途退院不足半个月甲方按半个月收费,超过半个月甲方按一个月收费。如中途回家,三天以内不予退款,超过三天给予退款,但收取每天占床费5元。
3、入院人员根据本人具体情况、自理程度按甲方规定的标准,缴纳入院费用,进行生活护理。
4、甲方负责提供入住人员每日三餐,洗衣服、打扫卫生及理发等,并组织有益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
5、不能自理的病人及老人,由于个人活动和自身原因,如突发疾病吞咽东西导致死亡及自己起卧、摔倒、重病、自残等,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养老院一概不负责。
6、入住人员不准携带现金及贵重物品,如需备用现金,由甲方统一保管,否则发生丢失,甲方不负责任。
7、入院人员医药费、丧葬费等均由乙方负责,如入院病人死在院内,乙方须多付给甲方500元处理费。
8、由于老年人身体各系统的功能减退,特别是脑、心、肝、肾功能的衰退,出现问题就很严重,所以病重的老人应到医院治疗,以免发生意外。
9、因老年人对药物的副作用,毒性反应,抵抗能力差,为了老人的安全,不自己滥买药、滥用药,一旦出事自己承担责任。
10、老人有病需要静脉注射的,要有家属陪护,否则出现问题,养老院及医生不负责任。
11、入住人员突发疾病,甲方负责通知120及时进行抢救,并及时通知乙方,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2、入住人员互敬互爱,不准打骂他人,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4、本协议自2007年2月1日生效。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2760198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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