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培训班在京举办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提高基层民政部门执法水平,7月11-12日,民政部在京举办“两个办法”培训班。民政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组长曲淑辉参加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

  曲淑辉在动员讲话中指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两个办法”的发布施行是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民政法制建设史上一座新的里程碑。要通过解读、学习、交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两个办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为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曲淑辉指出,要充分认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两个配套办法同步实施的重大意义。新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总章程,是新时期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宣言书,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新动力。民政部为了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集中力量出台两个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民政部门养老机构行业管理职责,全面规范了养老机构内部管理行为,切实保障了养老机构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两个配套办法的同步实施,是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成果,是推动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的法制保证。

  曲淑辉强调,要准确把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两个配套办法的精神实质。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积极老龄化”理念贯穿始终,重新定位家庭养老功能,创设老年人监护和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明确老年人福利政策,建立养老机构行政许可制度,将公平正义融入老年人优待政策,设专章规定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等。特别是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确立中国特色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框架等立法亮点,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适应人口老龄化提供了坚实保障。新制定的两个配套规章将许可权限放在县级和设区的市民政部门,床位数门槛大幅度降低,用统筹指导服务代替筹建批准环节,重视妥善安置老年人,强调政府的兜底保障职责等新亮点,都需要全面准确理解,切实推动创设制度落地生根。

  曲淑辉要求,要以两个配套办法为抓手,全面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要把认真做好“两个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要广泛开展“两个办法”的宣传培训,抓紧制订具体宣传计划,大力宣传“两个办法”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实施要求等,分期分层次进行广泛宣传、培训和解读。二是要认真做好“两个办法”的细化操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贯彻落实“两个办法”的操作细则或具体办法。三是要大力加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管理能力建设,配强配齐得力干部和工作人员,优化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各个环节。四是要切实加强对养老机构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坚持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相结合,督促和指导养老机构规范服务内容、强化内部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形成对养老机构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许立群、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分别就“两个办法”制定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以及贯彻落实的任务和要求做了解读。起草组成员对“两个办法”进行了讲解并对有关问题做了解答。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在培训班上还通报了当前养老服务工作形势,并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讨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省会城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负责同志,部分养老机构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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