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今年已新增养老机构床位3581张
发布时间: 2022-03-17

      新报讯(记者 任悦 李海燕) 近日,本市“失智老人康复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同时,中心的二期建设也开始进行,为本市的养老服务再增新的“力量”。从天津市民政局了解到:截至目前,今年全市新增养老机构床位3581张;新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32个、区级老年配餐中心2个,中心城区老年助餐社区覆盖率上升至80%。同时,本市深化了养老机构延伸社区服务,覆盖达600人。根据本月实施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本市将进一步加快养老机构建设,严格养老机构的精细化管理。

  设立养老机构床位数

  最低不少于50张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提出:设立养老机构,应当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床位数在10张以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目前,本市对于养老机构的设立有着严格的规范,为了保证环境和服务,现在设立的养老机构床位数最低不少于50张。

  养老机构应建立

  入院评估制度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提出:养老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养老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养老机构基本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规范。养老机构应当提供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吃饭、穿衣、如厕、洗澡、室内外活动等服务。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居住条件的住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做好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服务协议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级分类服务。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建立养老服务

  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制度

  本市在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方面,探索建立由政府领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从2011年到2015年,全市计划新增养老机构床位3万张,其中国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1.5万张;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1.5万张,本市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6万张。在养老服务上,本市民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力争近三年内,培养一支10万人的养老护理员队伍,并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制度,确保100%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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