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五保对象投亲靠友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2-03-17
所在地:        镇(街道)          村(居)委会
甲方(五保对象):             地址:
乙方(亲友、邻居):           地址:

为切实保障甲方的身心健康和基本生活,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精神和双方意愿,经村两委同意,街道见证,甲、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产地基归甲方所有。旧村改造安置的地基      平方米由乙方负责出资建造,甲方在世时享有居住使用权,甲方过世后其产权按要求归乙方所有(具体事项双方可另行协议)。
二、乙方必须每年按时供给甲方粮食、柴草和生活费用等计人民币
   万   千   佰    元,¥      ,以后视生活物价上涨指数,相应提高,保持甲方当地上年度人均收入60%的生活水平,其费用通过银行逐月存入甲方个人帐户。
三、甲方房屋修理、疾病治疗、日常生活护理和丧事后事处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准将自己的财产转赠他人,原则上甲方财产、遗产归乙方所有(另有协定的按协定办)。
五、甲、乙双方必须接受村委会的管理和监督。双方应提倡互尊、互爱、互敬,和睦相处,共同遵守协议。
六、如有一方违背协议或提出终止供养关系,需在双方协商并妥善解决经济纠葛的基础上,经村、镇(街道)协调解决,才能解除供养关系。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镇(街)同意签字、公证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镇(街)、市民政局各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方、村委会:                    镇(街):
年  月  日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