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王寺敬老院入院须知如下:
1. 入院条件:
1.1 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公民;
1.2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1.3 申请入院时年龄不满60周岁的公民;
1.4 申请入院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经医院证明,需要由他人代理的。
2. 入院程序:
2.1 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关系证明、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合同或者协议等文件。
2.2 法院法院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文件不符合入院条件的,法院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3 法院法院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予以入院入院或者不予入院。
2.4 申请人申请人在申请入院过程中,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人之间关系证明、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合同或者协议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