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75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生活补贴事宜
发布时间: 2022-03-17


我旗75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申请工作已于2012年5月10起正式开始,现将有关办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老年人生活补贴的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


凡具有达拉特旗户籍,年龄在75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均可按规定领取老年人生活补贴。老年人生活补贴实行分档发放,标准为75—7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贴);80—9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高龄津贴);100岁(含)以上每人每月500元(长寿保健费)。以下统称“老年人生活补贴”。


二、申请人如何申请及所需材料


凡符合享受老年人生活补贴条件的老年人,由个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嘎查村(居)民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并填写《达拉特旗75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审批表》一式三份。(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2、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3、近期免冠两寸照片3张。)


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人,还须出具经常居住地嘎查村(居)民委员会的居住证明及有效的联系渠道和联系方式;对无身份证号码或年龄信息有异议的申请人,还须出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还须提供本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三、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一)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后,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对申请人的年龄和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对符合享受老年人生活补贴待遇的对象,应在嘎查村(居)委会公开栏集中张榜公布7天,并设立举报电话,群众无异议的,由嘎查村(居)委会作出初审意见,上报苏木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


(二)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于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旗民政局审批。


(三)旗民政局对上报的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批准。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


四、望符合享受生活补贴条件的老年人相互转告周知,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的嘎查村(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达拉特旗民政局


二Ο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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