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安出台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发布时间: 2022-03-17

      到2015年,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达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30张以上。近日,南安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记者从市老龄办获悉,目前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约17.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1.6%。

  2015年底建成36个城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站

  意见提出,要加快社会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在加强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场所建设方面,到2015年底,全市36个城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站将全部建成。同时,建立健全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体系,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与医疗服务。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专业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二是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

  今后,政府主要投资建设以收养孤老优抚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和失能等困难老年人为主的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发挥引导示范性作用。

  到2015年,市级建成1所集孤老供养、孤儿养育、社会救助、社会养老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建成1所主要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的敬老院。

  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可获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

  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今后,将制定和完善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与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土地参股)、租赁等方式,兴办老年公寓、老人护理院、托老所、养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兼顾开展居家养老管理系统、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项目。

  此外,将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补贴机制,实施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其中,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实施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补贴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一次性开办补助分为两种,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用房属自建,且核定床位100张以上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5000元;用房属租房,且租用期限在5年以上、核定床位在50张以上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2500元,分5年拨付。

  床位运营补贴,是对全年每月入住率达到60%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年平均实际入住床位数和每床位不低于1000元标准给予床位运营补贴。

  同时,将加强金融扶持,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机构自筹、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等办法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金、慈善捐赠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推进社会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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