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国办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管理服务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一、国办、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标准


(一)养老机构的设置应符合本市的布局规划,应选择临近居民区、交通方便,环境安全卫生的区域,禁止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养老机构。


(二)养老机构命名应遵循相关规定。名称应规范、健康、明了、避免重名,与机构所处地域层级相吻合,并应事先征得养老机构设置批准部门同意。


(三)养老机构床位设置,市级在300张以上,县(区)级在150张以上,其他养老机构在50张以上。建筑楼层宜低不宜高,为三层及三层以下;四层及四层以上应设电梯。


(四)养老机构应建有居室、食堂、卫生间、浴室、洗衣房、活动室、医务室、办公室等基本设施和室外活动场所;应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安装符合消防标准的报警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许可证。建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污设施;公共场所应建有卫生设施,安装可供老人使用的通讯设备。各类服务设施建筑设计应适合老人的生活需求,符合国家颁布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五)养老机构的居室应通风、整洁、安全、采光良好。日照时间在5小时以上的占居室总数的50%。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双人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三人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合居型使用面积每张床位不少于5平方米。


(六)居室地面铺设坚固耐磨的防滑性材料;每个房间配备老年人必需的生活用品和家具,室内家具宜采用贴壁式橱柜,各种设备应无尖角凸出部位;居住房间配有彩电、电扇等电器,有条件的安装空调、电话。居室内设有紧急呼救按钮、装有纱门纱窗。


(七)设有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食堂,配备专职厨师。餐厅应配设餐桌、座椅、时钟、公告栏、废物桶、洗手池、消毒设备和防蝇设备等。厨房应配设相应的炊具、用具、食品分类存放设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水电气控制设备等。厨房卫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八)设有独立卫生间,卫生间及浴室应紧靠老人居室,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卫生间内与坐便器相邻墙面、淋浴房的墙面设水平高0.7米的“L”形安全扶手或“∏”形落地式安全扶手。配设小便池、坐便器、毛巾架、梳妆镜、洗漱盆、废纸桶、淋浴器或洗浴盆、防滑浴垫、换气扇等。


(九)老人活动室应提供图书报刊、电视机和棋牌,配置适合老人使用的健身、康复器械和设备。老人室外活动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养老机构的绿化面积达到30%以上,中心城区达到20%以上。


(十)床位数达到2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应设有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务室,配有专职医护人员,备有常用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物资,应有急救药箱、吸氧设备和轮椅车。床位数不足200张的养老机构的养老机构,必须与就近的综合性医院或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同,保障老人医疗需求。机构应建立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发现老人有病应及时与其子女或赡养人沟通、联系,确保得到及时治疗。


(十一)养老机构的各类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时维修保养、更新改造,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状态。要配备会操作使用消防器材的安全专职管理员。


(十二)养老机构的房屋建筑安全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改、扩、修、建房屋应出具房屋安全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二、国办、民办养老机构管理标准


(一)养老机构应持有《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食堂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等证照,并将证照悬挂醒目处。


(二)养老机构应有简要介绍本机构最新情况的书面图文资料,其中对服务宗旨、目标、对象、项目、收费及出入院的手续规定等有明确的说明。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适合实际工作需要的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收费管理、档案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必须公开的相关制度应张榜公布。


(四)建立入住老人健康档案。档案包括入住协议书、申请书,健康检查资料、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老人照片以及联系人等与老人有关的资料,并长期保存。


(五)根据住养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要求,实行分级护理,分类管理。


(六)服务项目的收费同等级参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养老机构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应当公开和便于查阅。机构接受的捐款、捐物应建立明细账,遵守规定,严格使用范围。


(七)全面落实管理人员与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对老人物质生活、文化娱乐、保健康复、医疗卫生等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康良好的生活秩序。


(八)设立服务投诉渠道和处理程序,每季度开展一次服务满意度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养老机构的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文化在高中以上,接受过社会工作类专业知识培训,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了解行业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


(十)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不超过60周岁,文化在初中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尊老敬老、语言文明,服务周到、仪表端正,服装整洁、配戴胸卡上岗。


(十一)养老机构内各专业工作人员应当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护理员应当接受培训合格,获得《养老护理员执业证书》后,持证上岗。


(十二)城市养老机构和有条件的农村养老机构,尤其是医护型养老机构应当配备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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