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必须有江宁区户籍;
(2)年龄在80岁以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低保边缘的特困独居老人,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有子女而子女居住不同行政村或居住间隔较远的特困独居老人。
办理程序
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申请办理。
服务标准
为城乡80岁以上特困独居老人提供每人每月180元的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补贴,视情况适时调整。所需经费由市、区、街财政共同承担。
办理时限
街道老龄办将材料于上年度的12月份前送到区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