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3-17


办理条件


(1)必须有江宁区户籍;


(2)年龄在80岁以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低保边缘的特困独居老人,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有子女而子女居住不同行政村或居住间隔较远的特困独居老人。


办理程序


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申请办理。


服务标准


为城乡80岁以上特困独居老人提供每人每月180元的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补贴,视情况适时调整。所需经费由市、区、街财政共同承担。


办理时限


街道老龄办将材料于上年度的12月份前送到区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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