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关于开展“独居老人结对关爱”活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3-17


锡老龄办[2006]2号


各市(县)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迅速发展,独居老人(单身居住)居家养老管理系统的日常生活照料已成为现实的社会问题。为预防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意外,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通过组织动员社区力量及子女亲属,共同关心独居老人,使他们安度晚年生活,在全市组织开展“独居老人结对关爱”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老年人为本,政府负责牵头,社区提供服务,子女亲属尽责,社会广泛参与,共同关心独居老年人生活,丰富生活内容,提高生活质量,进一步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促进代际和谐与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子女为主和社会帮扶相结合。


广泛宣传贯彻《老年法》,使子女进一步认识到对父母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是法定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同时要发动社会力量,给予独居老人家庭必要的帮扶和关爱。


2、普遍关心和重点关爱相结合。


在对独居老人家庭普遍关心的基础上,区分对象,突出重点。目前对独居老人家庭中的重点对象实行关爱服务工作,通过社区组织与独居老人结对的方式,使其得到日常性的关心和经常性的帮助。


3、有形结对和无形结对相结合。


结对关爱工作,本着独居老人确需帮助、本人自愿的原则,可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几等结对方式。同时要尊重老人及其子女亲属的意愿与选择,保护他们的隐私。对不愿结对者不作硬性要求,可采取无形结对的方式,同样纳入关心的范围,由社居(村)委或指定邻居、社区志愿者等对其生活起居给予关心和帮助。


4、结对关心和助老服务相结合。通过结对关爱活动,了解独居老人的需求,按照相关政策,通过有关渠道,及时为独居老人提供所需要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


三、主要内容


1、广泛告知。


在社区范围向每户独居老人家庭的子女或其他亲属发放一封告知信,宣传本社区开展对独居老人家庭结对关爱工作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与主要做法,使他们明确应承担的责任,督促他们经常性地关心和照料长辈。同时向独居老人家庭发一封告知信,告知他们社区老年服务和活动设施情况,以及可以获得的社区照料服务的内容和联系方式,鼓励独居老人力所能及参加社区各项活动,加强社区或邻里经常与独居老人沟通。


2、日常问候。


对独居老人可采取多种方式予以问候,如上门问候或电话问候、平时见面招呼问候等方式,在表达对独居老人关心的同时,及时了解独居老人的生活情况、健康状况和生活需求。


3、热线咨询。


有条件的社居(村)委开通为老服务热线电话,独居老人一旦需求,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服务。


4、安全巡查。


发动社区户籍民警、物业管理或公用事业部门定期为独居老人家庭检查电器、燃气设备及其他有关设施状况,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5、应急求助。


建立独居老人紧急求助通道,为具备条件的独居老人安装应急铃或紧急求助等呼叫系统提供方便,以备独居老人急需。


6、个性服务。


根据独居老人个性化需求,为他们提供精神慰藉、陪同就诊、代购物品、代缴费用及帮助做饭、洗衣、打扫卫生等服务。


四、结对的重点对象


   1、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


   2、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


   3、患有严重疾病的独居老人;


   4、有残障的独居老人;


   5、80岁以上的独居老人;


   6、其他需要特殊照顾的独居老人。


   五、方法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