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3-17


德政发〔2010〕36号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我县老年社会福利事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8〕72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10〕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逐步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服务方式多元化、投资主体多样化、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普及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总体目标。以发展老年福利事业为重点,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增强社区照料功能,加强机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到2012年,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基本覆盖,机构养老服务床位数保持年均增长10%以上,享受机构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3%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集养老服务、助老服务、便民服务于一体的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具有组织、指导、督查、服务、培训等功能。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设立6~8个工作岗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承担。按照社会化示范要求,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活动,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低收入老人、高龄老人、重度残疾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入院评审制度和行业自律守则、行业管理制度等,提高行业管理服务水平。

(二)加快农村综合福利中心建设。依托乡镇敬老院,加大基础设施改造,拓展服务功能和服务对象,建立和完善集供养、寄养、社区照料和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组织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实现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扩大服务范围,为居家老人提供日间托养、短期寄养、配送餐等服务。乡镇(开发区)农村综合福利中心设立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1~2个工作岗位,人员经费由乡镇(开发区)财政承担。选好中心主任,规范用工制度,实行从业人员就业准入制度,优先招收具有专业护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到福利中心工作,优化工作人员的年龄知识结构,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到2012年,全县80%以上乡镇(开发区)建立综合福利中心。

(三)加快社区养老服务网点建设。依托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和老年活动室,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站点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具有老年人文化娱乐、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护理、信息咨询等服务功能,承接政府为困难、残疾等老人购买的服务。负责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网点、服务队伍的管理,在辖区组织义工队伍,开展义工服务。到2012年,全县20个城镇社区基本建立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站,5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具有生活服务、文化活动、老年教育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的“星光老年之家”。

(四)推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通过采取资金补贴、公建民营、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扶持措施,引导社会资金从事养老服务事业,推动养老服务事业社会化。培育各种形式、各种层次的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到2012年,力争全县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占养老总床位数的50%。

三、政策措施

(一)加快推进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网络建设的补助力度。一是对乡镇农村综合福利中心建设,按照标准验收通过后,县财政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建设资金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二是对城镇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站,县财政给予不少于3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对三星级以上具备生活服务、文体活动、老年教育等功能的农村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县财政给予1万元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乡镇配套0.5万元。三是建立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将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用于政府购买岗位、购买服务以及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站(星光老年之家)正常运行的经费补助。乡镇(开发区)及村级集体经济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运行经费保障。城镇社区内的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由县、镇财政各承担50%。城镇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站运行经费由县财政给予每个每年1万元补助,乡镇(开发区)给予必要配套。农村“星光老年之家”运行经费经考核,由县财政给予每年每个0.5万元以内的以奖代补经费,乡镇(开发区)、村给予必要配套。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补助、提供服务场所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参与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建立为老服务准入制度,加强对社会为老服务组织的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评估考核,考核优秀的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建立健全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队伍。把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纳入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养老服务组织招用“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长期失业人员、低保边缘户、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和农村复退军人及被征地农民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县再就业优惠政策。各类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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