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2-03-17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皖政〔2011〕20号)精神,按照我县“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机制,大力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与养老产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城乡统筹、适度普惠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全县养老福利待遇、养老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健全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投资主体多样化、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普及化、服务方式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覆盖全县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发展老年福利服务为重点,加大社区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教育等服务功能的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加强机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惠及全体老年人的服务机制。到“十二五”末,全县基本建立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力争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0张以上,其中城区养老机构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所占比重达到50%以上。在城区,80%以上的社区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站,并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在农村,80%的村建立社区综合服务设施,80%的乡镇建立有养老服务设施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农村五保对象、孤老优抚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全县40%的敬老院改造成农村养老服务中心。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养老服务网络


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的要求,在街道、乡镇建立养老服务中心,在城乡社区建立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站(点),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站应具备简单的学习娱乐、午间休息、日间照料、衣被清洗、协助订餐等服务功能;有条件的农村社区也可开展相关服务,采取非营利化运作方式。建立县养老服务信息中心,以社区为依托,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建立全县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将社区的养老机构、街道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120等资源整合纳入到统一的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及时处理老人提出的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等咨询服务请求信息。


(二)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在新建居民小区、旧城旧村改造和社区整合时,要将养老服务设施作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使用面积一般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已建成的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的,要逐步补建或者利用闲置设施改建。敬老院、福利院、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中心(室)等设施资源,积极为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提供服务。广泛开展建设老年“宜居社区”活动,将社区辖区单位参与养老服务纳入“文明单位”考核指标。全县各类教育、科技、体育等资源要优先、优惠向老年人开放。建立以老年大学为龙头、基层老年学校或社区教育培训中心为基础的办学网络,大力开展和支持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和健身项目活动。


(三)全面实施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


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参与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倡导生活能自理的老人到社区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通过适当方式进行专人上门包护,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多种需求。


(四)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通过税费优惠、资金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老年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简单就医、水电维修、紧急求援等养老服务业,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创办托老所,以创业促就业,形成多种力量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的新格局。


(五)着力推进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


“十二五”期间,要继续采取新建、改扩建、购置和整合闲置建筑设施等方式,建设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提高全县机构养老服务整体水平。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和运营方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委托各类专业化、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负责运营管理。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孤老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老人和低收入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人服务需求的同时,可适当兼顾其他有养老服务需求的社会老人。利用国有资产兴办的农村敬老院,应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四、推进措施


(一)完善基本养老保障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