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意见》(闽政[2006]17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意见》(榕政综[2006]308号)
办理条件 60岁以上台江户籍和持有台江暂住证明的老年人
申报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红底彩照
办理流程 老年人需带领相关材料到所在社区登记核实,再由社区工作人员前往区老龄办办理《老年证》
收费标准 无
办理时限 30天
受理部门 台江区老龄工作委员会
具体承办科室 台江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受理地址 台江区学军路92号台江文化活动中心1010
联系方式 0591-8328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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