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条件;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年满60周岁以上的公民(含60周岁老年人)、有本辖区人口暂住证的、或随驻单位年满60周岁以上的公民,以及已取得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60周岁以上的外国籍老年人均可到市老龄办申请办理老年优待证。
(3)申请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②近期免冠彩照2张,2寸。
(4)办理程序
①由本人提出口头申请或者书申请;
②由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彩照2张,2寸;
③当事人直接到市民政局办理。
(5)收费依据
根据《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发放和管理规定》(赣老龄办字[2002]27号)文件精神,和(赣老龄办字[2009]15号文件精,必需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老年优待证。
(6)优待办法,获得《老年人优待证》,可以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①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进站上车、上船、登机,在全国境内,市内公交车凭老年人《优待证》60周岁以上减半(含60周岁的老年人),70周以上免费乘座。
②到医疗机构(包括个体、私营和合营医院)就医,优先挂号、就诊、取药、住院,专家门诊还可享受半价挂号。
③免费用收费公共厕所(包括个人承包的公厕所);
④60周以上减半(含60周岁),70周以上的全免费进入城镇公园;全国各地旅游区、景点、博物馆、展览馆以及中国境内的名胜古迹参观点和文物纪念馆等等。
⑤免费进入市老年人福利服务中心参加活动和锻炼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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