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当好一名郑州养老院院长
发布时间: 2022-03-17

各位院长:

    大家好,今天受省局委托来参加这次常德举办的农村敬老院院长培训班,我很荣幸能有这次难得的机会与大家一起进行交流学习。这次培训班规格高、规模大、内容丰富,业务性很强,而且能把这么多的郑州养老院院长组织起来一起进行培训是很难得的,在此过程中常德市政府、市民政局给予了大力支持,市财政、市劳动局等相关部门也给予了积极帮助,在此我一并表示感谢。

    今年,常德以市长令形式修订完善了《常德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你们的这个市长令,有市人大1号议案作保障,县市区政府推进力度很大,来之前,已经听说常德的农村敬老院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都得到了基本落实,这是全省其它地州市难以复制的,目前在全省,可能到全国也是少有的。在此,我代表省局感谢常德为全省如何抓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供了一个政策蓝本,为全省推进农村敬老院规范管理提供了一个样板,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在此,我再次感谢常德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及市民政局领导对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

    说实话,讲起怎么当好敬老院院长,你们更有发言权,在你们中间,有在敬老院工作十几年甚至半辈子的院长,论时间比我长,论与五保对象打交道的次数比我多,大家工作很辛苦,成效很显著。我对常德的农村敬老院工作有这样一点体会,大家在工作中时刻保有“五心”:

    一是有爱心。敬老院的五保老人没有儿女,敬老院的孤儿失去了父母,他们太需要照看了。老人虽不是你们的亲人,但是你们把他们当作自己的亲人;虽然他们没有儿女,但你们把自己当作他们的儿女。像孝敬自己的父母一样孝敬别的老人,像关爱自己的孩子一样关爱别人的孩子。你们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给他们倾注了真情至爱,让他们感到亲人的关怀,得到了家庭的温暖。

    二是有恒心。说实话,你们有的在敬老院这个岗位上工作十几年甚至二三十年,几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的工作,而敬老院的五保老人可以说没能力没地方替你们说过好话,但是你们依然日复一日在努力工作。

    三是有责任心。看似简单的一项工作,看似一个弱小的群体,却凝聚着党和政府对五保老人的关心与爱护,意义非常重大。你们没有轻心,带着强烈的责任感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因为你们工作的到位,没有让老人们对党和政府失去信任,对生活失去勇气,对社会产生不满。正是通过你们及时落好实五保老人的生活补助、医疗救助等各项政策,在工作中不推不拖,才认真扎实为五保老人搞好了服务。

    四是有耐心。在院老人大多身体状况不好,长年有病,有的老人还有先天性身体残疾,年纪大,耳聋眼花,交流起来十分困难。加上因为性格、脾气、个性的差异,老人们之间常会发生摩擦,产生矛盾和纠纷。这些都需要你们你们耐心细致亲力亲为地去做去讲,有的甚至是天天要去做去讲、要反复去做去讲,引导他们和睦相处,为孤残入住老人服务,帮助他们规范生活言行衣着行为,让他们住得“省心”。

    五是有善心。我看很多院长很有善心,对老人实行亲情赡养助老,把入住老人当自己的亲生父母看待,无微不至地照顾老人。很多院长每天都是“一张笑脸、一声问候、陪聊天一个小时、陪娱乐一个小时”,热情主动地照料入住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实际困难,让他们住得“安心”。

    下面我就怎样当好一名农村敬老院院长谈一点个人想法,具体讲三方面,一是政策的解读,二是形势的分析,三是怎么做工作,主要讲第三部分:

    一、政策的解读

    作为院长,不能不懂五保供养的政策,好像人要遵守法律一样,你不懂法就不知道什么做得什么做不得,就会是法盲,就会犯错误。而且,你作为院长也要做好全院院民的法律和纪律教育工作,使每个院民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正确使用权利,积极履行义务,遵守敬老院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好院民。作为五保供养方面的政策并不多,学起来很容易,但现实中有很多学得不多不深的,进而犯了很多错误。

    (一)讲讲老人进院协议很重要

    很多敬老院不重视老人进院协议,我们去检查看到好多协议是应付上级检查的,做做样子的。我讲两个事例对比一下,一个是邵阳县一所敬老院,名字我就不点了,院里有4位老人闹事,可能是长期闹,进院没有协议,院长没有做好工作,以开除名义把他们赶出去了,搞得那4位老人到处上访,上访到了我们省厅,还打算到北京去,幸好我们把他们劝住了。另一个是平江县一所敬老院,同样有2位老人喜欢闹事,院长根据进院协议将他们送回家,他说五保供养有多种形式,可以在敬老院也可以在家,你对敬老院不满意,建议你在家。那2位在家呆了十多天,家里没人做饭把他们吃,没有老人在一起聊天,实在过不下去,最好找了好多人去找院长求情,后来在院里再也不闹事了。同样的事情,处理不一样,结果不一样。为什么,第一个事例中用开除是不行的,违反了老人进出院自由的规定,但是,在进院时签好协议,明确老人责任与义务是很有必要的,也是依法依规的,因为他们在敬老院闹事影响到其它人,是可以更换供养方式的,他们也没话说。

    还有《条例》保障了五保供养对象的财产权利。原来关于五保供养对象个人财产使用、处分和遗产继承的有关规定,与我国宪法、民法通则、继承法关于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的精神不尽一致。新《条例》为了维护我国法制的统一,避免法律法规在内容上不一致,在制度上保障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对个人私有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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