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机构改变名称、地址、性质和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申请登记程序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养老服务机构合并、解散、停业,应当妥善安置收住的老年人,并提前三个月向胶州市民政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并及时缴回《青岛市养老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养老服务机构合并后更名的,需重新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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