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救助指南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一)救助对象(范围):凡户口在沂源县、年龄在80周岁(含80)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二)救助标准: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生活补贴1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生活补贴50元;100周岁(含100)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补贴100元。


(三)工作流程:


1、凡符合条件户口在镇的老年人由镇老龄办、镇派出所提报花名册(具体包括老年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及家庭住址等),按时上报县老龄办。


2、凡符合条件属县直非农户口的老年人由县公安局提供花名册(具体包括老年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及家庭住址等),按时上报县老龄办。


3、县老龄办汇总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信息,上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采取“惠民一卡通”形式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4、不能结合“惠民一卡通”形式发放的,由县老龄办负责发放。


(四)发放时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时间是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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