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农村福利院院民队伍素质,加强农村福利院规范管理,促进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工作健康发展,天门市民政局结合《湖北省农村模范福利院标准》和《湖北省农村合格福利院标准》,措施得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福利院管理标准,确保农村福利院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标准
1、建筑布局合理,无危房。院民楼设有缓步台阶,2层或以上走廊、楼梯有扶手,阳台窗户有防护设施。通电设施科学、安全,公共区域安装路灯和醒目的标志。通水管道卫生、方便,进出道路硬化。
2、院内环境美化,空地种植花草树木或硬化。
3、生产、生活、娱乐区域划分合理,路标、房子标牌、房间编号完整,有牢固完整围墙,大门美观并设有门卫房。
4、餐厅与厨房分设。餐厅配备餐桌、坐椅、菜谱公告栏、洗碗池,电视机、电风扇。厨房应配备冷藏设备、蒸饭机、开水器、排烟设备。地面、墙面贴瓷砖、整洁卫生,有防蝇、防鼠和给排水设施。
5、运动室配置电视机、棋牌、书刊杂志、空调等娱乐设施和取暖降温设置,有洗衣房(洗漱间)并配备有洗衣机。浴室应分男、女,各配有取暖、扶手、坐凳、排气扇和防滑垫等设施及应急器材。
6、院内设置小诊所或药房,配备(购置)基本医疗设备和药品。院民距合作医疗定点卫生室不超过500米。
7、院民居室通风、采光,每层(栋)院民宿舍需设公用卫生间。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8、院民床位数超过50张。
二、 院民用品配置标准
1、院民居室做到一人一床。每人一个衣柜、一个床头柜或一张小方桌、一把椅子、一个暖水瓶,有电风扇或吊扇、有蚊帐和防蚊设施。
2、床上用品集中管理,按季配发。冬天有两铺两盖(垫絮不少于两层,被褥累计不低于8斤)。春秋有被褥、毛毯,夏有凉席。
3、院民有四季换洗衣服。冬季有棉衣、棉袜、棉裤、棉鞋。两套以上单衣、单被。棉褥、棉裤和罩衣2年一更换,棉鞋一年一更换,春、秋有毛衣、毛裤、秋裤、单衣,单衣一年更换两套,秋衣、秋裤一年一套。袜子一年4双,拖鞋、布鞋每年各1双,
4、院民每人每月零花钱20元,用于购买日常用品。
5、福利院设有院民衣物集中储藏室,负责存放棉衣、棉裤等大件物品,院民存放的物质有登记表,分类存放。
6、福利院配有危重病人用的坐便器、轮椅、拐杖等用品。
三、内部管理标准
1、 福利院院长由乡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本人身体健康,年龄60周岁以下,院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
2、工作人员实行“以钱养事、合同管理”购买服务的机制,签定岗位责任书,量化工作职责。福利院每一项工作分解到人,每半年进行一次奖惩,每次奖惩不超过月工资的50%
3、各项规章制度齐全,包括院民守则、学习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制度、考评制度和院务公开制度。院务日志天天有记录,年末归档备查。
4、成立院管理委员会并分设生活服务、安全卫生、民事调、生产经营等小组。院民代表参加管理,有否决权,每月至少开一次会。每半年开展一次“五好院民” 等评比活动。
5、签定院民入院、离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财务收支经办人和审批人分设,财务制度健全,原始单据规范。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7、福利院基本情况台帐、院民个人档案(含五保户入院协议书、治疗病历等)清楚齐全,有档案柜专门存放。公共物品进出有登记手续。个人常用物品由院民自行保管,非常用物品由福利院集中存放。
四、生活标准
1、院民每天三餐(冬季可吃两正餐),每餐有两样新鲜菜,每天必须有一个荤菜。
2、院民每月吃两次蒸肉或蒸鱼。
3、元旦、正月初三至正月十四、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加小餐,每个老人一中碗主荤菜或汤。
4、院民每年聚餐八次,有十大碗(除夕团年至正月初二、正月十五、阴历五月初五—端午节、阴历八月十五—中秋节、阴历九月初九—重阳节、阳历十月一日—国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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