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福利院自治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2-03-17


院民守则




一、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不讲反党、反社会主义话,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二、团结友爱。讲团结、讲礼貌、讲风格、讲和气,互相体贴、互相帮助。不打人、骂人、不吵嘴、不饮酒闹事,不讲粗话脏话。发生矛盾,内部处理,不扩大事态。


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听从安排。按时作息,外出要严格请假手续。私人杂物未经院里同意不得带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自设炉、灶做饭,烤火取暖,躺在床上抽烟。


四、讲究卫生。衣着整洁,勤换衣、勤洗澡,天天打扫室内卫生,帮助服务人员做好公共卫生。


五、参加劳动。根据安排,尽其所能,积极参与院内组织生产活动。尽其所长,积极参加院里文娱活动,增进身心健康。院民不得外出帮工,或单独拾捡废品物资变卖。


六、以院为家。热爱本院,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尽量帮助身体差的院民。爱护公物,积极参与院内民主管理,争做“五好院民”。




学习考勤考评制度




一、定期组织院民集中学习。每周或每月通过读报、看电视、讲政策等多种形式,让院民了解国家和本地发生的重大事情和重大变化,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给予的关怀和温暖。


二、严格执行早查房、晚清人制度。每天早上,院长或当班工作人员必须对每间宿舍进行查房,检查了解每个院民生活、身体情况。晚上必须到每间宿舍清查人员,检查院民是否在院。


三、建立管理服务人员请销假制度。院长外出一天以上必须向分管负责人请假,并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人员离岗外出必须向院长请假,回院及时销假。


四、严格执行院民外出登记制度。院民外出必须带院民卡,临时外出要在门卫登记,回院后再登记。智残、肢残、高龄院民外出,必须有福利院工作人员或其亲友陪护、接送,严禁走失或发生意外。


五、严格执行院民探亲签名制度。年老体弱、伤残院民离院走亲访友,经院长同意后,必须由所在村委会负责人或本人亲戚在登记本上签名后接走,回院后再注明。智力正常、身体健康邻近院民请假回村,必须先登记,回村后再由亲戚回电注明。


六、定期开展优秀服务人员、“五好院民”评比活动,每半年或每一年开展一次优秀服务人员评比活动。每月开展思想好、纪律好、劳动好、卫生好、团结好等“五好院民”评比活动,所有院民参加评选,评比结果上墙。年底给予一定物资奖励。




民主理财管理制度




一、积极创办农副业生产经营项目。因地制宜兴办农副业生产经营项目,采取承包、租赁、签订责任目标等形式,不断增加经营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项目应实行独立核算,支付人员费用等经营成本后的纯收入,用于弥补供养经费不足。连续亏损两年经营项目,必须停办。


二、大力兴办种养业,实现肉、菜自给。采取划片包干,比学赶帮、定额付酬、内部购买等形式,积极引导院民种菜、养猪,实行蔬菜基本自给,猪肉自给有余。


三、严格执行财务收支规定,各项报账单据票有经办人、证明人和负责人签字。大额非生活支出要经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乡镇分管领导同意。印章、支票(存折)分开保管,采购物品一般需两人或两人以上经手。


四、鼓励院民参与内部管理。根据管理委员会分工,院民代表参与粮油、蔬菜采购,参与物品保管,参与生产经营决策。            


五、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按月或按季在院内公开供养经费收支情况、生产经营收支情况,接受院民监督。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经常开展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强化防火、防盗、防毒意识。建立安全卫生责任制度,院长负总责,管理服务人员包干负责,院民相互监督。


二、常年抓好防火、防毒工作。冬季取暖人走火灭,门窗通风防止中毒,电源线路经常检修。严禁院民在宿舍内自设炉具生火、躺在床上抽烟、私拉电线。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院。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未经院长批准,院民不得在外留宿或不得带院外人员在院内住宿。对患有精神病(重患者要有相应措施)的院民要实行有效管理。


四、门卫坚持24小时值班。临时外出、探亲访友按规定登记、签名。院内危险地点设置护栏。


五、院内、室内划分卫生责任区。每星期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厕所、卫生等死角区域要有专人负责清扫。


六、定期开展室内卫生评比活动。对被评为清洁的先进院民,给予表扬;对被评为不清洁的,监督整改,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