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2011年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3-17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郴州市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民办发[2011]8号)精神, 2011年我区新建1所乡镇敬老院,即梨树山敬老院。为确保此任务完成,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根本目标,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和市政府实施“民生100工程”为契机,建立和完善与我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五保供养体系,切实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


二、组织领导


农村敬老院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按照省、市、区的要求,成立由区民政局局长张华任组长的农村敬老院改扩建领导小组,区社会救助局负责具体抓落实。郴江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建立领导、工作、协调、督查责任制,实施“一把手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组建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并实施严格的奖罚措施,重点要加强对项目的规模布局、建筑设计、工程进度、管理机制、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组织领导和跟踪检查,确保敬老院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三、新建敬老院应达到的标准


1、床位设置和集中供养人数达50人以上。


2、场地宽敞、环境优雅、交通方便,占地面积(含生产基地)10亩以上。


3、有食堂、卫生间、浴室等基本配套设施,有猪栏、果林、菜园、鱼塘等生产基地,开辟以副补院项目。


4、设立德育教育基地、义诊室,并聘请名誉院长。开展了中小学生德育教育、医疗义诊、名誉院长座谈等活动,有方案、计划、有活动记录。


四、资金筹集及时间安排


1、资金筹集。一是省、市、区三级配套资金。二是镇政府自筹资金。三是社会各界捐助资金。


2、拨款方式。采取按工程进度拨款。


3、时间安排。敬老院建设项目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10月上旬之前确保五保对象入住。


五、基本原则


(一)依法管理,规范建设。要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在选址布局、建筑设计、设施设备等方面,规范规划设计,统一技术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二)因地制宜,讲求实效。要立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数量和年龄结构及其变动情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兼顾需求和可行性,科学确定敬老院建设的筹资机制、床位规模和配套设施,充分发挥建设资金的最大效益。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够用、实用即可,切忌超标准建设。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要注重发挥社会力量、民间团体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发动他们捐资建院,拓展敬老院建设资金来源渠道。


六、具体措施


1、落实优惠措施。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敬老院扩建、改建工作的意见》(湘民救发[2004]2号)在改建、扩建敬老院水、电、土地、建房等各方面与灾民建房享受同等待遇,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尽量减免各项税费。


2、实行项目管理。敬老院新建工作从报批、审批、施工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项目管理,逐级上报项目审批书,省厅统一审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资金管理规定,完善农村敬老院建设资料收集和管理。


3、强化检查督促。一是建立月进度报告制度,从5月开始,每月30日前上报工程进展情况。二是实行不定期检查制度。区民政局将不定期对施工项目进行突击检查,对进度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向区政府说明情况,由区政府作出处理决定。三是十月上旬敬老院新建竣工并入住,做好迎接省、市民政部门检查验收工作。四是十月中下旬全面做好迎接省、市实事考核办的验收评比工作。


4、做好管理工作。要选好配好敬老院院长。要把责任心强、业务精、热心敬老院事业的同志选配到敬老院工作。要规范入院审批程序。按照“本人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提名、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区民政部门备案”的程序确定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确保五保对象入住率。要建章建制,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的后续管理,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


5、强化奖罚措施。为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今年的农村敬老院建设任务,除接受人事部门考核和奖罚外,经区委、区政府的同意,将对在全市获得先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对挤占、挪用、贪污敬老院建设专项资金的,将向区委、区政府建议,追究“一把手”、主管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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