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 2022-03-17


2012年7月25号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28号)、《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粤府办〔2012〕36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老龄事业的发展趋势,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


(一)主要成效。


《肇庆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老龄事业加快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1、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0年底,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达36.69万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1013元增至1151元,同比增加138元,年增幅13.63%。“十一五”期间,全市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10年起,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覆盖城乡各类人群的医疗保险制度,适合不同人群特点和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体系基本建立。财政补助力度不断加大,老年人参保率及医疗水平不断提高。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以端州区为试点开展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工作,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推进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对象由传统的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逐步拓展到低收入、生活困难的老年人以及有实际需要的其他社会老年人,为他们提供无偿、低偿、有偿的优惠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初步探索了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截止 2011年底,全市建有“星光老年之家”118个,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21家,养老床位4933张,收养老年人3274人。


3、老年人权益保障不断加强。全市均成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老年人法律事务所,个别县还开设了老年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部门对经济有困难的老年人实施减免司法诉讼费。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加强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市共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500多人次,调解纠纷1300多件,有321名困难老人得到法律援助。


4、老年优待政策不断完善。为提高老年人优待,2008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通知》(肇府办〔2008〕36号),明确规定对老年人看病挂号、就诊及进入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文化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给予半价或全免收费优待。全面实施100岁老年人政府津贴制度,对10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50—300元不等的高龄老人政府津贴。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活动,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场所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进一步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环境。


5、老年人精神文体生活日臻丰富。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体,开辟了寓教于乐的老年人专题栏目。定期举行老年人文艺调演、老年运动会、老年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活动,老年人已经成为基层群众文娱活动的主力军。老年教育事业迅速发展,涌现出一批环境优良、设施良好、制度完善、教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老年大学。老年大学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在校人数不断增加,开设10多个学习专业,目前全市在校学员超过3万人。老年体育活动活跃,“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成立老年人体育协会12个,经常性参加体育活动的老年人达30多万人,约占全市老年人口的60%。


6、老年人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出台了一系列企业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制度和规范,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截至2010年底,全市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有6.8万人,社区管理服务率达81.68%。老年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公益活动,在提供科技咨询、关心下一代、开展传统教育、维护社会稳定、调解邻里纠纷、开展互助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老年人力资源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和利用,“银龄行动”深入开展,内容不断丰富,形式多种多样,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


7、老年人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各地普遍开展了以“敬老爱老”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十一五”期间全市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报道有关涉老新闻、图片、评论、维权文章共150条(篇)。各级党政领导在重大节日深入老年人群体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机关、部队、学校、企业、各类社团组织也经常组织干部、职工、战士、学生、义工、青年志愿者到敬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机构开展服务、慰问活动,送去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通过开展首届肇庆市十大“敬老之星”、肇庆市十佳“老年社团”、全国“十佳孝子”、全国“敬老模范村”等敬老先进典型推荐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市掀起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美德的新高潮。


(二)面临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市老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老龄事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一是老年人口加速增长。截至2010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的常住老年人口达50.5万人,占全市常住总人口的12.91%,且每年以3.5%的速度递增,预计到2015年,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58万人,其中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8.05万人。与“十一五”时期相比,我市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问题日益突出,对我市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养老服务供给严重不足,队伍专业化程度低,全市城乡养老床位只有4933张,占全市老年人口的9.7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3‰;有相当数量失能、半失能的“三无”老人和“五保”老人无法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农村为老服务事业发展滞后。三是全市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滞后,缺乏服务实体和专业服务人员,社区资源分散,管理体制不完善,缺乏统筹协调机构,社区为老服务志愿活动尚处于无序和自发状态;大多数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人员没有接受过职业培训,没有形成持证上岗制度。四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老龄工作队伍薄弱,县、镇两级老龄机构人员偏少;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尚未纳入财政预算和建立起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尚未出台,影响社会资源进入养老服务业。


(三)发展机遇。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和市“十二五”规划要求,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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