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 2022-03-17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南山区老龄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深圳市南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老龄化人口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制定本规划。


  一、老年情况与发展趋势


  长期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事业发展,不断采取措施,为老龄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是,随着南山经济高速发展同时城区人口也出现日益增大,老年人数量从2005年底统计10399人到2010年底统计增到19495人,短短五年间增加9096多人,平均每年增加1819人,平均每年增加率为17.5%。如按这个增加比例匡算,2015年底我区户籍老年人口大致为2.9万人。除户籍老年人外,我区还有约6万非户籍老年人,他们在我区长期或短期居住,也给我区人口老龄化问题带来不容忽视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是本世纪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老年人又是庞大而特殊的社会群体,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社会问题,人口老龄化正成为世界性趋势。就目前来看,我区60岁以上常住和跟随子女生活的非深户籍老人约有7.9万人,占城区总人口的7.6%。从目前的老年人口比率来看,我区还是一个年轻型的人口年龄结构,但是从近几年人口迅速增长和非户籍老年人长期或短期居住来看,人口老龄化的步伐已经来临,人口迅速递增,将对我区老龄事业带来极大的压力和挑战。解决老龄问题,提高老年人口的生活质量,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南山改革开放、经济高速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


  关心、爱护、尊重、帮助老年人,改善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加快全区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为契机,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为出发点,以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壮大老龄产业,健全老龄工作体制与运行机制,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老年人口幸福指数,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根据上述指导原则,发展老龄事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老龄事业与南山经济协调结合


  要把老龄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规划、部署、安排。把解决现实的老龄问题和迎接人口老龄化高潮的长远准备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二)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


  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年人切身利益作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解决当前突出的老龄问题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期挑战作为老龄事业的全局策略,加快体制机制建设,确保老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


  发挥政府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积极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建设,全面推进基本养老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普惠化、均等化、社会化。


  (四)坚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


  弘扬家庭美德,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巩固和支持家庭养老,促进家庭和谐、代际和谐。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深圳实际、以人为本的多元化养老模式。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面建成与南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居家养老管理系统、社区照顾、机构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以人为本、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老龄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基层组织健全、文化生活丰富、社会参与广泛、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老年人社会管理体系基本健全;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符合南山实际、职能明确、协调高效、管理规范的老龄工作体系基本建成;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居民养老福利保障水平,完成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关爱服务老人的格局。


  四、任务


  (一)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提高各类人群养老保险参保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到2015年,全区户籍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100%。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有效控制不同群体之间保障待遇差距扩大的趋势。构建国家普惠性基本养老、企业福利性年金、个人商业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巩固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强调家庭成员赡养老人的基础作用,增强老年人自主养老能力。继续推进和完善为8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二)完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


  实现老年人医疗保障全覆盖,探索老年人长期护理制度,合理设置老年康复(护理)医疗机构,有条件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要开设老年人康复床位。要通过发展各种类型的补充医疗保险,适当扩大报销范围,逐步解决患病老人个人账户基金不足以支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及慢性病长期服药费用的负担问题。要针对老年痴患者需求的多样化、多层次特点,完善医疗服务的内容、层次结构,大力发展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健全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水平和质量,逐步建立老年发病社区救治援助组织,发展老年家庭病床服务项目。完善老年病的报告、护送、救治制度,提高老年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抢救能力,努力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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