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百岁老年人长寿保健金办理
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无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审批、领取保健金
设定依据 《韶关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审批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00周岁以上的人员
申请资料 1、个人书面申请;2、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一式3份);3、本人一寸近照(3张);4、审批表一式3份.
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乐昌市民政局老龄办 乐昌市民政局老龄办
审批决定机关 乐昌市民政局
审批程序
1、由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携带申请人必备资料到村(居)委会申报;2、经村(居)委会初审后将其户口薄及身份证复印件报送镇(街道)民政办审核;3、对符合条件的报市老龄办审批,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长寿保健金。
审批时限 30个工作日
审批收费 无
审批表格 无
年审或年检 无
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乐昌市民政局老龄办 557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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