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韶关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二、受理对象
(1)凡具有本区城乡常住户口;
(2)年满60周岁(男、女)的老年人。
三、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或户口簿(复印件1份);
(2)小一寸相片(红底彩色)近照1张(相片贴于以上证件复印件的照片处);
(3)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工本费为5元/人(此标准从2008年起执行)。
四、受理程序和受理时间
1、有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到原单位申请,马坝镇城镇居民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其余镇的城乡居(村)民到所在镇民政办申请。
2、受理时间为每月的1—20日,由各单位、居委会和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将上述材料统一交到区老龄办办理。
3、老年优待证发放时间:一般为上报申请次月的27日后,由各单位、居委会和各镇民政办工作人员统一到区老龄办领取。
五、受理地点
区民政局内(地址:马坝府前中路6路)。
六、咨询电话
6666156。
韶关市曲江区民政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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