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0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9〕76号)
非行政许可
由乡镇民政办公室受理、初审,县级民政部门(老龄办)审批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时限60工作日
全部授权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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