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0〕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扩权强县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南宁市扩权强县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南宁市扩权强县行政审批下放目录》中相关下放事项的接收工作,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实现下放项目下放与接收的“无缝对接”,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行政审批权接收工作方案:
一、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核发;
事项性质:非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市、县级民政部门;
设定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
二、下放主体和接收主体
下放主体:自治区民政厅、南宁市民政局;
接收主体:武鸣县民政局。
三、接收项目的权限
本项目中,由自治区民政厅、南宁市民政局下放的审批权限。具体内容和权限划分为:全部下放。
四、接收方式和交接时间
(一)接收方式为:直接接收。
(二)2012年5月9日起,县域范围内该项目由我单位负责实施。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3月20日前)
为切实加强领导,有序推进扩权强县工作,加快上下衔接和工作的落实,特成立我局扩权强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英杰 局 长
副组长:唐锦兴 纪检组长
成 员:刘凤芝 综合股股长
梁福伦 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股长
黄学英 基层政权股股长
陆文智 救灾股股长
韦元金 优抚股股长
黄永贵 低保办主任
梁玲艳 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工作人员
局扩权强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事务,办公室设在局三楼会议室。
(二)学习培训阶段(2012年5月1日-2012年8月30日)
1、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自治区、南宁市组织的培训班。
2、组织单位业务人员,开展单位内部培训。
(三)工作交接阶段(2012年5月1日-2012年5月30日)
制订权限接收方案和实施该项事项的流程图。经县法制办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在本单位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监督检查与巩固落实阶段(从2012年6月1日起)
1、对直接接收的项目,相关责任人应当定时汇总审批情况,定期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错误的,要及时纠正。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行政过错,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3、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本项目情况及办结情况、投诉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确保与南宁市民政局对项目交接的“无缝对接”。
4、2012年7月30日前,领导小组应组织本单位领导班子对接收项目情况进行竣工验收清查,迎接南宁市、自治区的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扩权强县工作,是自治区、南宁市为增强县级政府对所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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