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年满100周岁,拥有本县户口的老年人。
(二)所需材料:百岁老人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与老人生活在一起,并负责代老人领取长寿保健费的一位赡养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镇调查核实后填写《百岁老人优待审批表》→老龄办组织专人逐一上门审核→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我县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费为每月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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