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创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实施方案(2011)
发布时间: 2022-03-17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民政局《青羊区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成青府办〔2011〕57号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为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促进老年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创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落实“六个老有”为目标,积极构建政府主导支持、社区互助参与;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社区养老福利事业体系,运用多种模式,建立服务周到、安全体贴的养老服务网络,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施社区养老服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宗旨,体现社会福利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本质要求,坚持五个原则:


(一)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社会化服务三结合原则;


(二)为老服务与推动再就业相结合原则;


(三)专业化护理服务与社区义工服务相结合原则;


(四)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原则;


(五)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原则。


三、示范标准


(一)有氛围。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宣传力度大,经常组织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社区老人精神文化生活;社区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浓,邻里和谐、邻里互助常态化。


(二)有计划。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推进有力。


(三)有阵地。养老服务示范社区整合利用社区资源建有120平方米的托老站,能开展就餐、送餐、休息、文化娱乐等服务。


(四)有队伍。养老服务示范社区设立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站,有一支50人以上的志愿者为老服务队,有3—5人的专兼职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人员,引导社会力量和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参与社区养老服务。


(五)有项目。养老服务示范社区结合实际应开展为老年人送饭、洗澡、巡视、巡诊、陪送看病、配膳、打扫卫生、洗衣、康复锻炼等为老服务;并实行“五定”服务方式:定服务员、定服务对象、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项目。即一个服务员定向照顾若干个老人,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地点由街道会同社区核定。


(六)有特色。养老服务示范社区规定项目成效突出,自选项目特色鲜明,示范引领作用强。


四、组织机构


(一)区政府成立青羊区创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具体负责方案的制定以及组织实施。


(二)区民政局(区老龄办)负责协调街道、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健康发展,负责审定辖区资助养老服务对象、服务项目及招聘护理员等相关工作。


(三)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美德,营造关爱老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区养老服务活动社会化进程。


(四)团区委按照就近服务原则,不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上门为老人读书读报,宣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本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通过与老年人对话、沟通,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五)区妇联组织人员采取结对子、一帮一或多帮一的办法,为老年人特别是孤老妇女提供帮助。


(六)区教育局按照就近活动原则,组织中小学生定期到学校附近社区上门为老年人做好事。


(七)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创建工作经费,并负责对经费的监管。


(八)区人社局负责对从事为老服务的工作人员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大力开发为老服务的公益性岗位,并落实相关政策。


(九)区卫生局要指定区属医疗单位,对老年人定期免费体检,对到区属医院就诊的老年人给予免挂号费、减收医疗费等的优待。


(十)各街道根据社区养老服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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